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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2008794159U/2023-0002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充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5-18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18 | 来源:西充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相关承保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农业保险工作,保持全县种养殖产业稳步发展,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创新农业救灾机制,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保障作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334号)、《四川省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212号)、《关于开展政策性森林保险无赔款优待试点》(川财规〔20229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农业保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

今年我县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为种植业、养殖业、森林类八个品种。种植业包含水稻、玉米、小麦、油菜,养殖业包含育肥猪、能繁母猪,森林包含公益林和商品林。各保险品种涉及的保险责任、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保费分担等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保险责任

种植业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重大病虫鼠害、意外事故及野生动物损坏;养殖业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及疾病、疫病,森林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具体以保险条款载明内容为准。

(二)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以及保费分担

1.水稻:农户(业主)投保水稻完全成本保险保额为1100/亩,费率4.5%,保险费49.5/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27%,市、县级财政补贴3%;农户(业主)自缴保险费25%,金额为12.375/亩。

2.玉米:农户(业主)投保玉米完全成本保险保额为800/亩,费率4.5%,保险费36/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27%,市、县级财政补贴3%;农户(业主)自缴保险费25%,金额为9/亩。

3.小麦:农户(业主)投保小麦完全成本保险保额为700/亩,费率2.72%,保险费19.04/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27%,市、县级财政补贴3%;农户(业主)自缴保险费25%,金额为4.76/亩。

4.油菜:农户(业主)投保油菜的单位保额为300/亩,费率3.4%,保险费10.2/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45%,省级财政补贴25%,市、县级财政补贴5%;农户(业主)自缴保费25%,金额为2.55/亩。

5.能繁母猪:农户(业主)投保能繁母猪保险保额为1500/头,费率6%,保险费90/头。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3%,市、县级财政补贴7%;农户(业主)自缴保费20%,金额为18/头。

6.育肥猪:农户(业主)投保育肥猪的保险保额为800/头,费率为5.5%,保险费44/头。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3%,市、县级财政补贴7%;农户(业主)自缴保费20%,金额为8.8/头。

7.公益林:农户(业主)投保公益林保险金额为550/亩,费率0.118%,保险费0.65/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50%,省级财政补贴25%,市、县级财政补贴15%;投保农户(业主)自缴保费10%,金额为0.065/亩。

8.商品林:农户(业主)投保商品林保险金额800/亩,费率0.15%,保险费1.2/亩。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25%,市、县级财政补贴20%;投保农户(业主)自缴保费25%,金额为0.3/亩。

二、积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

根据省级财政统筹中央财政奖补资金重点支持方向,积极开展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主要包括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川菜、川果等地方特色农产品。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农户自缴比例为35%,其余地方特色农产品农户自缴比例为20%。具体保险品种、保额、费率及保险责任如下:

1.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年出栏育肥猪达1500头(含)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户),每头育肥猪的保险金额不超过2000元,保险费率5.5%,农户自缴35%。当猪粮比、育肥猪出栏价格下跌时,视为保险事故发生,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育肥猪出栏价格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数据为准。

2.柑橘:果树保额2000元/亩,果实保额2000元/亩,保险费率6%,农户自缴20%;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病虫害,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

3.花椒:果树保额1500元/亩,果实保额1000元/亩,保险费率6%,农户自缴20%;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病虫害,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

4.桃子、葡萄:果树保额2000元/亩,果实保额2000元/亩,保险费率6%,农户自缴20%;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病虫害,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

5.蔬菜:包括辣椒、小白菜等,保额为800元/亩,保险费率为6%,农户自缴20%;保险责任为自然灾害、病虫害,具体以保险条款为准。

6.其他:鼓励创新开发新品种。地方特色农业险新品种根据西充县农业产业实际需求确定,在经保监会和承保机构审定后,适时纳入地方财政补助,财政补助标准不高于75%

三、承办机构

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继续由人保财险公司、中华联合西充支公司、平安保险西充支公司按附表分配乡镇(街道)承保2023年度农业保险。

四、承保管理

规范的承保工作,准确的承保数据,是财政部门准确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和提升资金绩效的前提和基础。承保机构要确保保单真实、准确,严禁通过虚构虚增保险标的等方式骗取保费补贴。

(一)加大宣传力度,履行说明义务。承保机构承保前应以现场、线上多种形式宣讲政策,确保投保人、被保险人知晓保险合同相关的重要内容,保障其知情权和自主权。

(二)加强核保管理,严格据实承保。承保机构应集中核保,采取有效手段对保险标的真实性、准确性、权属和风险状况进行查验。承保资料的收集、公示及保存应当符合监管规定及行业自律要求。当地农业农村、林草等部门应当配合提供保险标的有关信息,审核确认承保数据。

(三)强化出单管理,及时发放到户。承保机构应当在确认收到农户应缴保费后,方可出具保险单(或电子保单),并发放到户、按规定公示。

财政部门应会同农业、林业等部门对辖区内申请保费补贴的保单及公示情况开展现场核查,原则上至少每个季度现场核查一次,核查范围包括三大主粮和生猪保险,按照每个承办机构不低于5户散户,1户大户的比例抽查。

五、理赔管理

农业保险查勘理赔是承保机构依约履行保险责任和被保险人享受保险权益的关键环节,是农业保险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基础。保险机构要遵循主动、迅速、科学、合理原则,及时完成查勘、定损、支付等理赔环节,应赔尽赔快赔早赔,提高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及服务能力,减少灾害损失,使农业保险真正惠及广大农户。严禁通过虚假理赔、代领或挪用赔款等方式骗取保费补贴。

(一)规范理赔服务,保障农户利益。承保机构应严格按照监管规定及行业自律要求做好理赔工作,健全科学精准高效的查勘定损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完整、准确收集理赔资料,妥善保存理赔档案。不得平均赔付、协议赔付。

(二)加强过程管控,提升服务时效。承保机构接报案、查勘、立案、损失核定等环节时效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工作过程应记录备查。查勘及损失核定结果应经被保险人签字确认,组织投保业务定损结果应进行理赔公示。

(三)按时足额理赔,精准支付到位。承保机构应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10日内将赔款支付给被保险人,原则上应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赔款,优先使用财政补贴一卡通支付。发生重大灾害、大范围疫情等特殊情况的,及时开通绿色通道,快速理赔查勘,足额支付赔款。

六、绩效目标

总体目标:引导和支持农户参与农业保险;中央财政主要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环节;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

细化目标:要求三大粮食作物投保面积覆盖面率70%以上,育肥猪保险覆盖率35%以上;农业保险绝对免赔额为0;风险保障水平高于去年,接近直接物化成本;风险保障总额高于去年;农业保险综合费用率20%;经办机构县级分支机构覆盖率100%;承保理赔公示率为100%,参保农户满意度率高于80%

财政局于每年3月会同农业农村局、自规局对上一年农业保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综合绩效评价,评价结果与完善农业保险工作机制、遴选承保机构相结合,提高业务操作规范性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西充县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指导性任务分解表一(种植业)

        2.西充县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指导性任务分解表二(养殖业)

        3.西充县2023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指导任务分解表三(森林)

        4.2023年西充县特色农业保险计划完成统计表

        5.2023年西充县农业保险品种保险金额费率一览表

        6.2023年西充县政策性农业保险、特色农业保险计划完成统计表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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