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23年5月18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保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相关承保机构遵照执行。
一、扎实抓好政策性农业保险
《通知》中明确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为种植业(包含水稻、玉米、小麦、油菜)、养殖业(包含育肥猪、能繁母猪)、森林类(包含公益林和商品林)八个品种,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责任,相关保险品种保险费率、保险金额以及保费分担等进行详细阐述。
二、积极开展特色农业保险
《通知》中明确地方特色农业保险,主要包括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川菜、川果等地方特色农产品。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农户自缴比例为35%,其余地方特色农产品农户自缴比例为20%。并分别对育肥猪价格指数保险,柑橘,花椒,桃子、葡萄,蔬菜保额、费率及保险责任进行认定;创新开发新品种需根据西充县农业产业实际需求,在经保监会和承保机构审定后,适时纳入地方财政补助,财政补助标准不高于75%。
三、承办机构
按2021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结果,继续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充支公司、中华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充支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充支公司承保2023年度农业保险。
四、承保管理
规范的承保工作,准确的承保数据,是财政部门准确及时拨付保费补贴资金和提升资金绩效的前提和基础。各承保机构要确保保单真实、准确,严禁通过虚构虚增保险标的等方式骗取保费补贴。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履行说明义务;加强核保管理,严格据实承保;强化出单管理,及时发放到户等方式增加群众知晓度,加强投保核实,并按照每家公司1大户5散户每季度的核实。
五、理赔管理
农业保险查勘理赔是承保机构依约履行保险责任和被保险人享受保险权益的关键环节,是农业保险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基础。保险机构要遵循“主动、迅速、科学、合理”原则,及时完成查勘、定损、支付等理赔环节,各保险机构“应赔尽赔”、“快赔早赔”,同时严格查标,严禁通过虚假理赔、代领或挪用赔款等方式骗取理赔。按照规范理赔服务,保障农户利益;加强过程管控,提升服务时效;按时足额理赔,精准支付到位等提高农业保险风险保障水平及服务能力,减少灾害损失,使农业保险真正惠及广大农户。
六、绩效目标
引导和支持农户参与农业保险;中央财政主要保障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重点支持农业生产环节;不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和风险保障水平,逐步建立市场化的农业生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稳定农业生产,保障农民收入。保持种养殖产业稳步发展态势,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创新农业救灾机制,充分发挥农业保险保障作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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