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垭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政策解读
主要明确了村委会环境卫生管理职责、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村保洁员管理制度、保洁员基本条件、保洁员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奖惩制度、垃圾清运制度、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垃圾分类要求、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垃圾分类管理
可回收垃圾:纸质类(纸箱、报纸、废弃书本、快递纸袋、书刊、信封、打印纸、广告单等),塑料类(饮料瓶、奶瓶、洗发水瓶、塑料碗盆、塑料玩具、塑料衣架等塑料橡胶制品),金属类(易拉罐、罐头盒、废铁、废钢、废铜、废铝、废电线、菜刀、锅炉、铁皮等),玻璃类(调料瓶、酒瓶、水杯、玻璃片、镜子、暖瓶、玻璃装饰品等),旧家电类(旧电视机、洗衣机等)。
不可回收垃圾:瓜皮果壳、菜渣菜根、过期食品、花卉植物、家禽粪便、畜禽内脏、畜类骨头、蛋壳、苕皮、水果、鱼虾、旧菜板、茶渣、中药渣、卫生纸、妇幼用品、烟蒂、煤渣等。
有毒有害垃圾:电池类(废旧手机电池、废旧手电筒电池、废旧手表电池、蓄电池等),废灯管类(荧光灯管、灯泡、废节能灯、LED灯等),废医用品类(废旧温度计、血压计、家庭过期药品、X光片、感光胶片等),废日用品类(废旧胶卷、废照片、废油漆桶、涂料桶、废墨盒、农药废物、杀虫剂罐及包装、化妆品等)。
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
1、各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该村环境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并公示,按标准评出当月的“卫生文明户”。
4、对“卫生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悬挂流动红旗。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
5、按各村农户10%的比例,在每月的“卫生文明户”中评选出年度“最佳卫生文明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多方参与、层级管理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村保洁员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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