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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20087949762/2023-00008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充县罐垭乡
成文日期
2022-03-02

西充县罐垭乡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罐垭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2-03-02 | 来源:罐垭乡

各村(居),场镇相关单位,乡属各部门:

现将《罐垭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充县罐垭乡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日          


罐垭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村委会环境卫生管理职责

1、各村委会是其区域范围的卫生责任管理单位,负责对责任区域范围内的垃圾收集清运与环境卫生保洁清扫进行统筹管理。

2、各村委会应加强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倡导群众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让大家进一步形成讲文明、讲卫生、树新风的良好氛围。

3、村委会要根据该村的道路、居住区、人流密集区等区域范围划分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责任区,安排垃圾清运频次与指定监督员进行管理。

4、村委会要对垃圾收集清运与各小组的保洁日常工作进行管理,确保垃圾定点堆放、及时清运。

5、村委会负责每月对责任区内的垃圾收集清运及与各组组长对农户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巡回检查,并做好记录,作为环境卫生公开依据。

二、农户卫生保洁责任及标准

1、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坚持做好家庭环境卫生保洁,搞好四旁植树,绿化美化家园。

2、努力争当卫生文明户、文明家庭。敢于同一切不讲文明卫生、破坏环境的行为作斗争。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邻里监督,强化环境卫生意识,积极协作,为共建和谐生态新农村做贡献。

4、室外保持整洁,房前屋后无杂草、薪柴无乱堆乱放、无果皮纸屑、无污泥恶臭、无人畜粪便,畜禽圈舍,劳动用具摆放整齐,墙体无乱写乱画、乱钉乱挂。

5、室内经常打扫,清洁明亮,家具干净,摆放有序。

6、负责对自己生产生活区域内每天所产生的果皮、纸屑、烟头、塑料袋、废弃物等一切垃圾,分类进行管理。设立一个垃圾池和一个垃圾桶,将日常生活生产垃圾投入垃圾桶内,待村垃圾转运人员定期清运,不得擅自焚烧垃圾。

7、衣物要晾晒在庭院适合的位置,做到晾晒衣物充分展开、排列整齐。

三、村保洁员管理制度

为了积极探索农村垃圾处理和长效保洁工作,切实做好环境卫生工作,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农民为主体、多方参与、层级管理的卫生保洁长效管理机制,特制定村保洁员管理制度。

(一)保洁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一定强度的体力劳动。

3、没有从事其他工作,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4、农村低保户、特困户、困难户在能胜任此职位的,可以优先安排。

(二)保洁员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包干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负责村内主要道路、河道塘边、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确保路面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渠道畅通无淤塞;负责垃圾房、手推车、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清洁和管理,按垃圾分类标准进行。

2、负责村主干路、责任区内农户生活垃圾的入户收集,根据季节变化,由村委会安排入户收集的时间,每天收集一次,收集率应达到100%。收集的垃圾运至村内垃圾房,严禁乱烧乱倒。

3、负责责任区内公共场所、道路、便道两侧清扫保洁,做到一天一次全面清扫,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做到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

4、责任区内垃圾房周围无乱泼乱倒垃圾杂物现象。

5、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等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管理制度

1、对拟聘用的保洁员,要签订合约,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合约一式两份,保洁员、村委会各执一份。

2、保洁员上岗前需上交本人照片,在村委会的村务公开栏上张贴,使保洁员制度更加公开、透明,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3、清洁卫生必须长期保持良好,决不允许反弹。

4、不定期的环境卫生工作检查,核查保洁员工作落实情况。对三次检查均发现保洁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的,停发保洁员的补贴。

5、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协助垃圾装车的;(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3)不接受村民正当监督,经常与农户发生矛盾的。

(四)奖惩制度

1、通过检查、抽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并公示,考评合格者年终奖给予全额发放并适当给予奖励。

2、保洁员在责任段内应全面清扫,不彻底的一次扣款10元,问题严重的扣20元。

3、保洁员应坚持全天巡回保洁,经检查发现的路面杂物不得存留30分钟,每发现一次扣5元。

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辞退处理。

四、垃圾清运制度

1、负责垃圾清运的人员每日早晚两次上路清运垃圾,确保垃圾日产日清。

2、清运对象包括垃圾房(池)、垃圾收集容器或固定垃圾堆放点及其沿街店铺的垃圾桶,确保垃圾堆放点无可见杂物。

3、做好垃圾清运的台账登记,对每个月收集、拖运的垃圾量及收集拖运日期进行登记,收集、拖运垃圾的工作人员及村级环境卫生管理干部签字后存档。

五、建筑垃圾管理制度

1、建设单位及建房个人应当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到乡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申报备案建筑垃圾数量、运输路线、运输车辆、处理场地等事项,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

2、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乱运乱放,对建设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在施工现场范围内堆放,及时清运,在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将所产生的建筑垃圾全部清除。

3、单位和个人修建、装修房屋产生的零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除。不得将危险垃圾混入建筑垃圾 。

六、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垃圾分类方法

1、可回收垃圾:纸质类(纸箱、报纸、废弃书本、快递纸袋、书刊、信封、打印纸、广告单等),塑料类(饮料瓶、奶瓶、洗发水瓶、塑料碗盆、塑料玩具、塑料衣架等塑料橡胶制品),金属类(易拉罐、罐头盒、废铁、废钢、废铜、废铝、废电线、菜刀、锅炉、铁皮等),玻璃类(调料瓶、酒瓶、水杯、玻璃片、镜子、暖瓶、玻璃装饰品等),旧家电类(旧电视机、洗衣机等)。

2、不可回收垃圾:瓜皮果壳、菜渣菜根、过期食品、花卉植物、家禽粪便、畜禽内脏、畜类骨头、蛋壳、苕皮、水果、鱼虾、旧菜板、茶渣、中药渣、卫生纸、妇幼用品、烟蒂、煤渣等。

3、有毒有害垃圾:电池类(废旧手机电池、废旧手电筒电池、废旧手表电池、蓄电池等),废灯管类(荧光灯管、灯泡、废节能灯、LED灯等),废医用品类(废旧温度计、血压计、家庭过期药品、X光片、感光胶片等),废日用品类(废旧胶卷、废照片、废油漆桶、涂料桶、废墨盒、农药废物、杀虫剂罐及包装、化妆品等)。

(二)垃圾分类要求

1、场镇和行政村垃圾房和手推车必须要有分类功能。

2、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倡导群众按要求进行垃圾分类。

3、保洁员必须按垃圾分类标准进行清扫和回收。

4、按垃圾分类减量原则,场镇、行政村应设置可回收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收纳场所。可回收垃圾在乡镇一级转卖至废品回收站,有毒有害垃圾待机制健全后再进行处理。

5、实行垃圾源头减量,倡导村民对秸秆进行回填、过腹及堆肥处理,严禁焚烧秸秆;对粪便、杂草、瓜果皮、蔬菜残渣、厨余垃圾和有机垃圾等进行发酵、堆肥处理;对砖头瓦片等建筑垃圾进行填埋处理。

6、建立垃圾回收奖惩制度,对回收处理较好及较差的单位和个人实施奖励及处罚。

七、监督管理及评比表彰制度

1、各村支部书记为环境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分管村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各农户为具体责任人。

2、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等多种形式的农村卫生保洁创评活动。

3、各村委会成员和村民小组长组成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每月对该村环境卫生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的巡查、检查并公示,按标准评出当月的“卫生文明户”。

4、对“卫生文明户”进行宣传表扬,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或悬挂流动红旗。对卫生保洁落实较差的农户实行张榜公布。

5、按各村农户10%的比例,在每月的“卫生文明户”中评选出年度“最佳卫生文明户”,并颁发奖牌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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