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西充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的解读
随着粮食安全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县级储备粮品种和数量增多后,2013年出台的《西充县县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不能解决县级储备粮轮换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需要出台新的制度予以解决。
一、出台背景
2020年12月,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财政厅、农发行省分行等单位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为了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有效发挥县级储备粮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结合我县实际,在深刻领会粮食储备安全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精神的基础上,出台了《西充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出台过程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2021年10月,由县发改局牵头,结合《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地方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文件要求,并参考学习《四川省省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与《南充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审议稿)》体例和内容规定,经与县财政局、农发行西充县支行、承储企业等单位多次会商,形成了《西充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其后两次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再次集体会商进行修改,形成《西充县县级储备粮轮换管理暂行办法(审议稿)》。2021年12月,《办法》经县政府第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2月31日,县人民政府印发《办法》。
三、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七章二十七条,包括: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轮换方式,第三章计划与执行,第四章轮换验收,第五章轮换资金与费用,第六章违规责任,第七章附则。
1.总则。主要说明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明确县级储备粮轮换的概念和原则。
2.轮换方式。县级储备粮轮换方式包括计划轮换和自主轮换。原粮、散装菜籽油实行计划轮换,应急成品粮油实行自主轮换,原则上采取同品种、同库点轮换。明确县级储备粮轮换周期,不宜存的粮食按照先入先出、确保储存安全、提质增效的原则进行轮换。
3.计划与执行。县发改局审核提出年度轮换计划,会同县财政局、农发行县支行原则上在每年12月底前将下年度轮换计划下达给承储企业。县级储备粮轮换原则上通过规范的交易批发市场及相关的网上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也可采取直接收购、邀标竞价销售等方式。县级储备粮轮入,主要以当年产新粮食为主,在当年未产新前轮入的,可轮入前一年生产粮食。
4.轮换验收。县级储备粮入库前,由县发改局组织空仓(罐)容验收。县级储备粮入库数量验收由县发改局组织,县财政局、农发行县支行配合进行,质量验收由县发改局委托市粮油监测站等具有资质的粮油质量检验机构进行。
5.轮换资金和费用。县级储备粮轮换所需贷款与粮食库存值增减挂钩并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库贷一致。计划安排的县级储备粮,轮换出入库费用实行定额包干,轮换所发生的价差损益,由县财政负担。市场竞争性安排的县级储备粮,在储存期间轮换所产生的轮换费用由企业承担。
6.违规责任。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责任追究和处理。
7.附则。本办法由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农发行西充县支行负责解释。《办法》从2022年2月1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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