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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2MB1623955N/2023-00015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充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3-05-18

西充县农业农村局西充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18 | 来源:西充县农业农村局 西充县财政局

根据《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235号)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县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2023年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贴息范围

(一)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对农业企业及农民合作社固定资产投资贷款(含基建和更新改造)贴息。其中:对农业企业贴息的重点是粮油初加工设备购置、农产品加工项目、新建厂房以及盘活闲置猪场,新建规模化养殖场,带动农户养殖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对农民合作社贴息的重点是粮油初加工、农产品加工和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设施农业等项目。

(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对农业企业及农民合作社茶叶、花椒、竹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种业、农机、烘干冷链物流项目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二、申报条件

(一)实体经营。农民合作社必须是在西充县内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的经济实体。

(二)带动能力强。农业企业带动基地农户500户以上,与基地农户实行订单收购等模式。

(三)利益联结紧密。按照农业企业+基地+农户”“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农户”“农民合作社+基地+农户”“市场+农民合作社+农户等模式运作的各类农产品生产、加工和营销项目。

三、贴息标准

由实际到位的贷款额、相应的银行贷款基准利率和贴息期限计算确定。

(一)贴息时限:固定资产贷款以及茶叶、花椒、竹产业和现代农业种业、农机、烘干冷链物流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时限为202241日至2023331日,按贴息时限内银行贷款实际到位额度为贴息计算依据。

(二)贴息额计算:

1.对固定资产贷款实行固定利率贴息。

贴息额=折算贷款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24月中长期贷款LPR4.6%

2.对茶叶、花椒、竹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种业、农机、烘干冷链物流项目银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贴息额=折算贷款额×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224月短期贷款LPR3.7%×50%

                     实际贷款额×实际贷款时间(月)

折算贷款额= ---------------------------------

                                          12

贴息额度:对单个项目固定资产贷款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对单个茶叶、花椒、竹产业以及现代农业种业、农机、烘干冷链物流项目流动资金贷款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曾获得过省级财政农业产业化固定资产贷款贴息或在贴息时限内获得其他财政贴息的项目不得再申报。

四、申报程序

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项目按照属地管理和自下而上的原则逐级申报。

条件的农业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向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提交申报资料,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对申报资料要对照原件逐一进行核实,如实填列报表(见附件12)并盖单位公章,报送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复审。

五、申报资料

(一)农业产业化项目银行贷款贴息资金汇总表;

(二)四川省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见附件1);

(三)申报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

(四)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五)申报项目情况说明;

(六)银行贷款汇总表及银行贷款合同(复印件);

(七)支付银行利息汇总表及利息结算清单(复印件);

(八)银行贷款到账凭证及支出明细账(复印件);

(九)上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

(十)证明与农民利益联结的相关资料;

(十一)人民银行出具的完整的《企业信用报告》;

(十二)人民银行签章的《信用报告异议信息专项证明》(对企业信用报告有异议的才提供,见附件3,当地人民银行所盖鲜章原件)

(十三)其他必要的相关材料。(如:证明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材料等)

六、工作要求

各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对申报资料真实性、有效性负全责。并于2023524日前,将申报纸质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西充县农业农村局(计财股),联系人:聂子棚18160189614

附件:1.四川省农业产业化银行贷款贴息资金申请及审核意见表

            2.申报企业或农民合作社基本情况表

            3.信用报告异议信息专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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