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总体方案》政策解读
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和提升全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确保我县2029年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制定了《西充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总体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新时代基础教育扩优提质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23〕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教督委办〔2020〕2号)《中共南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推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的通知》(南委教组〔2024〕8号)《中共南充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创新举措做好“两项督导”工作推进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南委教组秘〔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总体方案。
二、工作目标
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形成完善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办园体制和政策保障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确保我县2029年实现学前教育普及普惠,顺利通过国家督导评估认定。
三、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包括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工作原则、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6个部分。
《方案》明确了到2029年我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各项指标必须达到四川省督导评估要求和国家督导评估认定标准,主要围绕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全面落实政府保障责任、大力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积极推进社会认可四个方面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相关工作,并将按照3个步骤逐一实施。
《方案》强调了工作任务和责任单位。对照督导评估细则,梳理了16个B级指标、37个C级指标,制定了《西充县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任务清单》,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单位(牵头和配合单位),细化了分工。
四、保障措施
主要从强化履职尽责、严格督导考核、营造良好氛围三个方面进行阐述。突出了县人民政府应落实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的主体责任,涉及多个部门联合,明确了相关单位(部门)的任务职责,强化宣传引导、督导考核等重点工作,确保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工作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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