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时间:2023-03-23 17:10 | 来源: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复同意,西充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西充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西府函〔2023〕30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新《规划》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促进矿业经济可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提高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工程建设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等需求的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开展全省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委、政府工作部署,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二、重要意义

《规划》是西充县行政区内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与本《规划》做好衔接。《规划》适用范围为西充县所辖行政区域的矿产资源,以2020年为基期,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三、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有个部分组成,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现状与形势

概述西充县经济社会发展与矿业发展、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总结“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当前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第二部分为指导原则和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深入实施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战略部署,抢抓新时代西部大开发、长江经济带、成渝双城经济圈等国家战略全面推进的历史机遇;以成渝双城经济圈建设、四川省重大工程建设、乡村振兴等战略部署为引领,突出资源保障,高效合理利用,矿业高质量发展和绿色转型升级,落实“两统一”职责。以保障我县企业和民生工程建设所需资源为目标,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推动矿业绿色低碳发展,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效益,为市、县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可靠的资源保障。

基本原则: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服务大局,提高保障;坚持资源保护,合理利用。坚持优化布局,协调发展坚持资源惠民,改善民生坚持科技创新,增强活力。

规划目标:到2025年,矿产资源储量稳步增长,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全面提升,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空间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全面普及,呈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新格局。到2035年基本淘汰小型矿山,全县矿产资源保障和有效供给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开发利用与保护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明显提升,绿色矿业格局全面形成;矿政管理与服务不断创新,初步实现科技化、智能化,矿业经济得到优质高效发展。

第三部分为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一是加强基础地质调查评价工作,落实省厅和市局部署,统筹安排和实施基础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国情调查和地质科技创新研究等工作,全面提高全县基础地质调查工作程度。明确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方向。对鼓励勘查开采的矿种要实行绿色勘查,以减少资源浪费,生态破坏;对重点开采矿种要确保矿产资源长期供需平衡,为城市发展建设提供资源保障;对禁止开采矿种,要加强管控,杜绝违法开采。三是合理确定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合理划分限制勘查区和禁止开采区,优化砂石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四是严格规划区块准入管理。新设矿权必须制定合理的勘查实施方案,满足《绿色勘查指南》要求;除战略性矿产资源外,其余矿产新建矿山储量规模与开采规模要相适应,必须满足最低储量规模要求,服务年限不得低于10年;根据省市国民经济发展要求,新建矿山严格执行最低生产规模标准;严格生态保护修复准入条件。严格落实国土空间“三区三线”和自然保护地管控要求,建设绿色安全矿山。

第四部分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一是合理确定开发强度,合理控制采矿权数量。到2025年,砖瓦用页岩采矿权控制在4个以内,建筑用砂石采矿权控制在4个。二是优化开发利用结构。结合西充县实际,有序开发,提高集中度,推动落后产能兼并重组,转型转产,做大做强优质企业。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制度,进一步优化矿业结构,提高矿山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提高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开发利用水平。到2025年,主要矿种开采回采率、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8%以上。三是严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规范矿业权出让登记管理,严格执行矿业权退出机制,加强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实现精细化、数字化管理。

第五部分是绿山矿山建设与矿区生态保护

一是加快绿色矿山建设。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我县域内在建、拟建矿山必须按照绿色矿山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落实激励政策,加强对生产矿山监督管理,督促矿山企业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不断改进矿产资源利用方式。

二是加强矿山生态保护修复。严格矿区生态保护准入管理,加强矿区生态保护,明确责任主体,加大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新建、改建、扩建矿山的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严格执行矿山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设计方案、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三同时”和“社会公示”制度。禁止在城市规划区、主要交通道路沿线、风景名胜区直观可视范围内露天开采矿产资源。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等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强生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矿山地质环境管理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制度,全县矿山生态环境管理迈向法制化、规范化。加强矿山地质环境调查与监测,进一步落实矿山地质环境调查评价制度。建立和完善全县矿山地质环境监测体系和矿山地质环境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健全重点矿区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体系。

第六部分是规划保障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规划,将西充县矿产资源规划的主要指标纳入上级矿产资源规划、西充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相关规划中,充分考虑不同级别和不同项目规划指标的协调一致。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保障规划实施。强化县乡(镇、街道)主体责任,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自然资源管理目标体系和离任审计进行考核。建立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协调配合的规划实施与监管联动机制。三是强化规划实施中的监督检查。将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日常监督管理,主动接受监督,坚决纠正和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四是加大财政支持,积极推进重大项目实施。保障公益性、基础性地质矿种基础地质调查勘查及科学技术研究经费。加大对绿色矿山和绿色矿业示范区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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