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政策解读

时间:2021-01-21 16:15 | 来源:西充县烟草专卖局

一、制定目的

合理布局规定是调整卷烟零售点布局、规范零售终端市场主体准入的合法手段,是烟草零售许可审批的重要标准,在市场资源配置、市场秩序维护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通过对烟草制品零售点进行合理布局和优化整合,强化对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管理,促进和优化市场资源配置,规范卷烟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消费者和卷烟经营户合法权益,维护国家烟草专卖制度。

二、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烟草专卖许可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专[2020]16号)、《四川省烟草专卖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指导意见》(川烟专[2019]38号)、《南充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实施指导意见》(南烟专[2020]1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西充县实际制定。

三、制定必要性

(一)是国家政策要求近年来,“放管服”改革和国家简政放权的改革稳步推进,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和优化我县辖区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同时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在2021年6月1日正式实施,其中规定“中小学、幼儿园周边禁止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所以现行的合理布局规定已不再适用。”为切实维护国家、消费者利益,需要结合新政策、新规定重新修订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二)是城镇发展要求。近几年西充县城镇发展迅速,随着两个新城区的建设、行政区域划分调整(撤乡并镇、行政村合并),预计在接下来几年零售点设置需求会出现增长,现行《规》不适应发展需求。为有效配置辖区卷烟零售市场资源结合目前县辖区发展形势对现行《规》进行修订。

(三)保障零售户和消费者利益的需要。近几年西充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呈持续增长状态,增长率已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截止2020年底,西充县辖区共有持证零售户有1382户,已处以稳定饱和状态。在总量控制稍紧平衡的方针政策下,防止零售户盲目过快增长,从而导致零售户盈利水平下降,引发恶性竞争,甚至出现“假私非“卷烟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大多数零售户的利益,同时也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为保证零售户和消费者的利益,需对现行《规》进行修订。

四、起草过程

(一)深入开展调研。通过走访政府、教育、统计等部门以及查阅数据,收集了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等信息。通过查询系统,了解现有零售点数量、分布情况、发展趋势、无证户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研究。还通过查阅、检索等办法,收集相关法律法规依据和上级关于合理布局的文件,充分参考借鉴。通过对上述信息归纳中立,制定了《规定》修订初稿。

(二)广泛征求意见。采取发放调查问卷调查的方式,对消费者和零售户进行了问卷调查。共计发放问卷450份,其中零售户250份,消费者200份。同时,通过南充市烟草专卖局(公司)门户外网公示栏公开征求意见。结合意见和建议,对初稿进行完善修改。

(三)严格审查把关。为保证《规定》在内容和制定程序上合法,将《规定》报请市局法规科、专卖科把关,综合各方建议再次修订,确保合理布局规定条款合法、适用。

(四)听证程序履行。2021年1月19日召开了《西充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修订听证会,邀请了人大、政协、司法、公检法、市场监管等9个职能部门代表以及零售户、消费者代表参加。综合各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定》草案再次进行了修改,最终定稿。

五、主要内容说明

《规定》总分为总则、申请资格条件、零售点设置标准、附则四部分内容。

第一章总则,主要包括制定目的及依据、烟草制品零售点的界定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申请资格条件,主要对申领零售许可证的主体和经营场所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零售点设置标准,主要阐述零售点设置规则。

第七条第(一)项,城区街道区分严管、一、二、三类街道,分别设置间距不得低于80米、80米、70米、60米。

第七条第(二)项,对于城区部分街道零售户过密的街道(晋城大道二、三、安汉大道二、三段、天宝路、建设路、园林路、南街)采取总量与间距相结合的设置模式。总量控制下也要满足间距要求。

第七条第(三)项,对城区新设街道,按照严管、一类街道间距标准执行。

第七条第(四)项至第(十)项,分别对住宅居民区、农村乡镇、农村行政村、旅游景区、车站、综合性商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大型商场内的零售点设置进行了规定。

第八条,对可适当放宽零售点间距限制的情形和幅度进行了规定。对持有较高级别残疾证的群体和因为道路规划、城市建设而变更地址的群体可以按照所在区域零售点间距标准的50%进行。但违法建筑、政府明令禁止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待拆迁建筑或其他区域、经营场所的安全要求和中小学、幼儿园周围的限制规定等不得放宽。

第九条,对不予设置零售点的9种情形进行了规定。

第四章附则,主要包括零售点间距的测量标准、街道划分执行、总量和间距相结合设置模式的零售点变化公示要求、解释主体等内容。

六、有效期及施行日期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年, 2020年2月26日发布的《西充县卷烟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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