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充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西充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1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充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2日
西充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提升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和规范全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南充市市级调拨应急物资规程(试行)》《中共西充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应急物资储备职责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应急物资,是指使用各级财政资金采购、上级主管部门调拨和非定向捐赠的,专项用于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等物资。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充县县级应急物资的计划、采购、储存、出库、轮换、调拨、使用、回收和报废等过程管理。
第四条 应急物资储备坚持“统一计划、合理储备、统一调度、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 应急物资实行无偿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向使用单位和个人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县发改局统筹全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健全全县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主要负责政策性粮油、食糖和生活保障类应急物资的储备。会同相关部门申报应急物资储备所需资金和工作经费,负责实施县级应急物资采购工作。指导、监管行业部门对县级相关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县级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上级专项资金另有规定的除外),负责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的管理。
第七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确定相关部门(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县级应急物资的年度采购计划,负责按有关指令统一调度,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统筹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应急物资调配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主要负责抢险救援类应急物资储备。会同发改局指导并督促检查全县应急物资储备相关工作。
第八条 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县级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及采购计划,审核并落实年度应急物资采购和储备管理等经费预算。协助县发改局做好县级应急物资采购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应急物资承储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相关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第九条 县商务经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红十字会、西充生态环境局等部门根据单位主体职能职责,按照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制定相关应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按县应急管理局确定的品种和规模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建立健全相关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和调拨制度,负责按有关指令统一调度。负责组织协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并按规定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和管理制度。
第十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县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求,负责制定本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确定年度采购计划,主要负责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等应急物资储备,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组织协调指导本级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和分配中、省、市、县下拨应急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督促检查辖区相关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 应急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应当根据年度财政预算,结合实际需要,在保持总量的前提下,按照使用消耗多少采购多少、轮换出库多少补充多少的原则进行安排。计划内容应包括品种、数量、价格、金额、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等。
第十二条 县发改局根据应急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和相关要求,提出县级应急物资采购工作建议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使用上级对口专项资金采购应急物资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为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现有应急物资品种和数量不能满足应急需要时,由县应急局会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提出紧急采购计划,县发改局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在保证采购物资数量、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进行紧急采购,事后在县政府官网公开采购结果。
第十四条 委托储备采购。对于食品、药品、肥料、种子、大型机械等不宜由相关部门(单位)承储的应急物资,按县政府统一部署,原则上由主管部门(单位)委托交通便利、供货能力强、信用度高的有关生产经营企业协议储备,县财政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委托储备期间数量实行动态管理,企业推陈储新,必须保证协议约定的最低库存量。
第四章 仓储管理
第十五条 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满足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规模及设施设备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应急物资储备业务管理的功能要求。
第十六条 应急物资按县应急管理局确定的品种和规模采取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承储、企业代储等方式进行储备,承(代)储单位具体承担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应急动用出库,并对应急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第十七条 承(代)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人员、物资和库房安全。
应急物资储存保管应当根据其储藏特性,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积极运用先进适用的仓储技术,加强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保证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
第十八条 应急物资实行入库验收制度,严格验收程序和数量、质量把关。对新采购入库的应急物资,承(代)储单位应认真核对入库通知书(附件1)、送货单、合同、质量检验单等单据,清点数量和质量验收,物资质量可委托具备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严禁质量不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的物资入库。入库完成后,及时填写货位卡(附件2 )和入库登记表(附件3)等。
第十九条 应急物资储备要严格执行“一符三专四落实”规定,做到账实相符,实行专库存储、专人保管、专账记载,落实物资品种、数量、质量和地点。应急物资应分类存放、码放整齐、便于快速装卸出库。
第二十条 应急物资的储存、使用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规定年限。承储单位应当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盘点,确保库存物资储存安全、质量良好。各承储单位于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末应急物资储备盘点情况(附件4)报送县发改局,县发改局汇总后抄送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
第五章 调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县级应急物资调拨由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向县应急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附件5),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后向县发改局发出书面动用指令(附件6),县发改局根据指令向需要出库的承(代)储单位发出库通知书(附件7),承(代)储单位根据出库通知书,做好出库物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等清点准备工作,并就相关物资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出库物资质量完好、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 应急物资出库的运输车辆、装卸设备和人员原则上由应急物资接收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发生重特大事件所需运力和通行保障由县应急管理局协调交通运输、公安、武警等部门实施联动保障。
第二十三条 应急物资出库时,应急物资承(代)储单位、应急物资接收单位均要委派工作人员到场。出库完毕后,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好出库登记表(附件8)等。承(代)储单位及时做好货位卡、会计账、统计账、实物账的核销工作。
第二十四条 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物资调拨出库,可采取电话、短信、QQ、微信等形式申请和发出相关指令,承(代)储单位应做好相关记录,物资调拨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补办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因应急处突需要,需临时少量动用本单位自行承储管理的应急物资,应履行本单位内部审批手续,办理好物资出入库登记等,如有损耗等情况,应及时向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报备,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使用、回收和轮换管理
第二十六条 应急物资接收单位负责组织发放使用应急物资,做到发放有序、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第二十七条 应急管理部门应对应急物资的使用维护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教育使用者爱护应急物资,不得私自出售、出租、故意损坏和抛弃。
第二十八条 县发改局根据应急物资的使用功能商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同意后,将应急物资分为可回收类和非回收类。
应急处突工作结束后10日内,应急物资接收单位应及时将调拨的应急物资使用、回收、损耗等情况报送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和财政局,将未使用或者可回收利用的应急物资进行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整理包装,运送至县发改局指定的承储库点重新登记入库(附件9)。
非回收类应急物资,发放给使用者使用后不再回收。
第二十九条 承储单位对接近正常储备年限的应急物资,应及时整理好相关品种和数量清单报送县发改局,经发改、应急管理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按有关规定进行轮换。生活救助类物资,可酌情用于冬春救助或临时救助;装备器材类物资,参照县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破损严重或超过正常储备年限无法使用的,以及使用后没有回收价值的应急物资,由承储单位或应急物资接收单位提出报废建议,发改部门会同应急管理和财政部门确认后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附件10)。对报废的应急物资的可利用部分应充分利用,无法利用的,可售给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其报废处置残值收入上缴县财政局国库。
第七章 监督和处罚
第三十条 县发改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对应急物资承储单位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监督检查。应急物资采购、储备、发放,使用、回收等情况,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
第三十一条 相关单位及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应急委员会给予通报整改,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移交纪委监委或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一)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应急物资储备的;
(二)承储单位在库房、设施设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不及时改正的;
(三)因管理不善,造成应急物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损失的;
(四)因调运组织不力,致使应急物资不能及时运送至指定地点,造成应急保障出现严重后果的;
(五)弄虚作假,造成应急物资储备账实不符的;
(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其他行为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由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财政局共同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
附件:1.西充县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入库通知书
2.西充县应急物资货位卡
3.西充县应急物资入库登记表
4.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汇总表
5.西充县县级应急物资调拨申请(式样)
6.西充县县级应急物资动用指令(式样)
7.西充县应急物资出库通知书(式样)
8.西充县应急物资出库登记表
9.西充县应急物资回收登记表
10.西充县应急物资报废登记表
附件1
西充县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入库通知书
NO.R20XX—XX 号
承(代)储单位:
根据_________________,安排你单位承(代)储下列物资,
请按《西充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试行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管理,认真做好各项接收入库工作。入库完成时间截止X年X月X日。入库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县发改局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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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品种 |
生产时间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金额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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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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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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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 审核人: 经办人:
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章)
X年X月X日
附件2
西充县应急物资货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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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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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架/货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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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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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单位 |
生产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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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数量 |
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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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
入库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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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有效期 |
年 月至 年 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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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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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附件3
西充县应急物资入库登记表
承储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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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入 库 日 期 |
供货单位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金额 (元) |
生产 日期 |
保质期 |
生产 厂家 |
存储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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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三份,第一联储备库、第二联保管凭证、第三联存根。2.表格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审核人(签字):
附件4
月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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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期初 库存 |
入库 数量 |
出库 数量 |
期末 库存 |
价值 (万元) |
剩余使用(保质)期限(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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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每月5日前填写上月底的应急物资储备情况。 2.不同规格型号的同类物资合并汇总。3.物资数量发生变化时,需在备注栏中简要说明情况 |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及电话:
附件5
西充县县级应急物资调拨申请(式样)
县应急管理局:
×年×月×日,因遭受××××事件,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保障××××,现申请调拨如下应急物资:
一、 顶 平方米(单□棉□)帐篷;
二、 张钢丝床;
三、 件棉大衣;
四、 床棉被;
五、 其余物资详见清单 。
经 办 人(签名): 。
分 管 领导(签名): 。
主要负责人(签名): 。
××(单位名称)
×年×月×日
附件6
西充县县级应急物资动用指令(式样)
NO.D20XX—XX 号
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 需要,决定在 (储备单位和储备库点)调拨应急物资如下:
一、 顶 平方米(单□棉□)帐篷;
二、 张钢丝床;
三、 件棉大衣;
四、 床棉被;
五、 其余物资详见清单 。
请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物资调拨工作。
应急管理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接收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西充县应急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7
西充县应急物资出库通知书(式样)
NO.C20XX—XX 号
(储备单位或储备库点):
根据县应急管理局NO.D20XX—XX 号动用指令,决定在你单位(或库点)调拨应急物资如下:
一、 顶 平方米(单□棉□)帐篷;
二、 张钢丝床;
三、 件棉大衣;
四、 床棉被;
五、 其余物资详见清单 。
请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出库等工作。
发改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接收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附件8
西充县应急物资出库登记表
承储单位: 出库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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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生产 日期 |
保质期 |
生产 厂家 |
接收 单位 |
领取人签字 |
备注 |
承储单位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附件9
西充县应急物资回收登记表
承储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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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来源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归还物资状况 |
物资情况说明 |
归还物资单位联系人签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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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 |
损坏 |
配件缺失 | ||||||||
承储单位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附件10
西充县应急物资报废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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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入 库日 期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生 产 日 期 |
存 储 年 限 |
生 产 厂 家 |
存 储 区 域 |
报 废 日 期 |
报 废 原 因 |
报 废 方 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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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三份,第一联储备库、第二联保管凭证、第三联存根。2.表格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审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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