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现将西充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项目用地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西充县2025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
2.拟征收位置:多扶镇老林沟村6、8、9、10组。
3.拟征收土地面积:拟征收集体土地22.7367公顷,其中:农用地19.8862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10.7627公顷)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城镇住宅项目建设,拟征收土地范围已列入南充市西充县产业新城一期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三、征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采用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依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多扶镇老林沟村属于Ⅰ区片,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9.75万元/公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按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减半执行。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等按川府函〔2024〕190号文件执行。
四、房屋拆迁安置
对拟征地区域内地上房屋的拆迁安置,拟采用货币补偿安置方式进行安置。
五、安置人数及安置途径
拟征收土地的安置人数按人均土地计算,拟征收土地在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采取社会保障方式进行安置。
六、拟征收土地涉及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4日止,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等材料到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登记,请相互转告。
七、其他
(一)本公告在政府门户网站及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30日,自2025年1月14日至2025年2月12日止。
(二)如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西充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
(三)公告期满无异议的,由西充县土地征收征用事务中心(多扶镇人民政府)与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安置补偿协议。
西充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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