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东太乡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
2.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3.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4.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村(居)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5.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等工作。
6.加强乡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乡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7.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8.制定和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9.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乡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承办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东太乡2021年重点工作
1、坚持打好“三场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坚决打好“三场突围战”,助推全乡经济高质量发展;
3、坚决打好“三场持久战”,持续净化优化政治生态;
4、全力以赴抓好疫情防控,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5、全力以赴抓好民生改善,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6、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打造人民满意政府
2021年实现农村经济总收入增长加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0%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太乡政府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个数1个(东太乡人民政府),单位独立编制机构3个,分别为:行政机构1个(东太乡人民政府)、事业机构2个(东太乡农业服务中心和东太乡社会事业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太乡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建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太乡政府2021年收支总预算607.8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8.6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太乡政府2021年收入预算607.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7.89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太乡政府2021年支出预算607.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28万元,占82.13%;项目支出108.61万元,占17.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东太乡政府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07.8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5.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收支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7.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万元、卫生建康支出29.4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万、城乡社区环境支出9万元、农林水支出177.5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3万、住房保障支出29.5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太乡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7.8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78.6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拨款增加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东太乡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607.8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56万元,占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8万元,占9.5%;卫生健康支出29.43万元,占4.8%;节能环保支出3万元,占0.5%;城乡社区支出9万元,占1.5%;农林水支出177.51万元,占29.2%;交通运输支出3万元,占0.5%;住房保障支出29.6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万元;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代表工作2021年预算数为2.5万元,用于其他
2.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298.56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98.1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5.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9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38.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2021年预算数为19.2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的补助。
4.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16.1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21年预算数为13.2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5.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住房公积金2021年预算数为29.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商品服务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环境保护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环保支出。
8、农林水-水利-防汛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防汛,农林水-扶贫-其他扶贫支出2021年预算数为4万,农林水-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021年预算数45万,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农林水-农村综合改革-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2021年预算数122万,主要用于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
9、交通运输-公路水路运输-公路运输管理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运输管理。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太乡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07.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1.85万元、津贴补贴33.13万元、奖金5.59万元、绩效工资26.8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8.54万元、职工医疗保险缴费29.4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9.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7万元、生活补助126.9万元、住房公积金29.6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补13.8万元。
公用经费15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38万元、印刷费6.5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1.5万元、差旅费8万元、会议费0.32万元、培训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3.04万元、劳务费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8.9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太乡人民政府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04万元。与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相比高0.04万元,主要是物价上涨。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与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与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相比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2021年预算公务接待费3.04万元,计划用于日常工作运转公务接待开支。2021年预算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公务接待费相比高0.04万元,主要是物价上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东太乡人民政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东太乡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东太乡人民政府运行经费支出59.4万元,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2.41万元,增长61%。主要原因是因为合乡并镇后人员增加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东太乡人民政府2021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东太乡人民政府2020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以及代表工作(项):指本单位安排人大主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以及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本单位城乡环境整治方面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指社会事业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本单位安排的防汛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本单位安排的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以及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办单位安排的村办公经费和农民夜校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充县东太乡人民政府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 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表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西充县东太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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