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高院镇人民政府职能简介
1.负责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
2.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负责依法依规决策本乡镇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
4.负责指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5.负责拟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6.负责拟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落实社会保障、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等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
7.负责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民族宗教等工作。
8.负责拟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工程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9.负责综合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维护辖区秩序。
10.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11.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12.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13.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
(二)高院镇2020年重点工作
1.完成行政村的合并,将高院镇原30个村调整为2个社区,12个村。
2.有序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进一步推动垃圾治理、厕所革命、污水治理等工作。
3.巩固提升我镇脱贫攻坚成效,确保全镇所有贫困户全部脱贫摘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高院镇人民政府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4个,分别为:农业服务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便民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高院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高院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支总预算964.11万元,比2019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15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合并,人员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高院镇人民政府2020年收入预算964.1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4.11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高院镇人民政府2020年支出预算964.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7.43万元,占80.64%;项目支出186.68万元,占19.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高院镇人民政府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64.11万元,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5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合并,人员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64.1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64.1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高院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4.1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3.15万元,主要原因是乡镇合并,人员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高院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964.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58.82万元,占68.3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8万元,占8.7%;卫生健康支出44.6万元,占4.63%;住房保障支出41.89万元,占4.34%;节能环保支出3.5万元,占0.36%;城乡社区支出19万元,占1.97%;农林水109万元,占11.31%;交通运输支出3.5万元,占0.3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行政运行。
2.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2020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41.4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275.24万元,办公费109.4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6.69万元。
4. 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审计业务。
5.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
6.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2020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5.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9.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7.93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
1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3.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
1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1.3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11.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环境保护管理事务。
12. 城乡社区支出(类) 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
12.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20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防汛。
13.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扶贫支出。
14.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0年预算数为90万元,主要用于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
15.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
1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2020公路运输管理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公路运输管理。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41.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高院镇人民政府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77.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9.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生活补助、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用。
公用经费50.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高院镇人民政府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3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3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较2019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公务接待费10.32万元。计划用于公务活动人员接待支出。
2020年公务接待费较2019年增加3.42万元,增长49.57%。主要原因是乡镇合并,公务活动增加,接待支出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20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19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20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
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较2019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高院镇人民政府单位运行经费支出58.05万元,较2019年增加5.48万元,增长10.42%。主要原因是乡镇合并,单位运行经费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高院镇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及办公用品。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支出;反映代表工作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反映政府审计方面支出;反映各级审计机构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群众团体事务的基本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反映用于其他共产党事务的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保险。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卫生整治、垃圾运转、河道清理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桥涵、燃气、供暖、公共交通(含轮渡、轻轨、地铁)、道路照明等公共设施建设维护与管理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反映防汛业务支出。有关事项包括防汛物资购置管护,防汛通信设施设备、网络系统、车船设备运行维护,防汛值班、水情报汛、防汛指挥系统运行维护、水毁修复以及防汛组织(如防汛预案编制、检查、演习、宣传、会议等),汛期调用民工及劳动保护,水利设施灾后重建,退田还湖,蓄滞洪区补偿、水情、雨情、决策支持,防汛视频会商,应急度汛,山洪灾害防治等。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反映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经费。
2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高院镇人民政府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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