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5-08 11:26

西充县东太乡人民政府

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东太乡政府职能简介

东太乡是县政府管理下的综合职能部门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东太乡2019年重点工作

1、持续打好“三场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2、坚决打好“三场突围战”,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3、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不断增强发展內生动力;

4、始终秉承“民生大情怀”,积极为民办实事;

5、全面强化“三大主支撑”,持续加强发展保障能力。

2019年实现地方生产总值增加40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600元,财政收入增加300万元,劳务输出收入增加500万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东太乡政府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独立核算机构个数1个(东太乡人民政府),单位独立编制机构3个,分别为:行政机构1个(东太乡人民政府)、事业机构2个(东太乡农业服务中心和东太乡社会事业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东太乡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建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东太乡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514.25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5.83万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东太乡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514.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4.2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东太乡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514.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5.26万元,占84.64%;项目支出78.98万元,占15.3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东太乡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14.25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5.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收支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14.2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9万元、卫生建康支出23.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9万元、农林水支出5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2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东太乡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14.2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减少5.83万元,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拨款减少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东太乡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514.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8.38万元,占67.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69万元,占11.02%;卫生健康支出23.39万元,占4.55%;城乡社区支出9万元,占1.75%;农林水支出52.5万元,占10.21%;住房保障支出24.29万元,占4.7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人大事务行政运行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务支出3.5万元;人大事务代表工作2.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代表之家工作支出1.5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38.8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60.01万元,商品服务支出44.7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1.33万元。   

3. 教育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0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56.6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0.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6.20万元。

5.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23.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40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0.99万元。

6.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24.29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公共设施2019年预算数为9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商品服务支出9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东太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35.2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6.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4.96万元、津贴补贴25.37万元、奖金4.2万元、绩效工资25.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0.4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2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39万元、生活补助131.33万元、住房公积金24.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车补10.62万元。

公用经费28.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6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5万元、电费0.8万元、邮电费0.7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0.7万元、培训费1.3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劳务费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83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东太乡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与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相比持平。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与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相比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没有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与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相比持平。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公务接待费3万元,计划用于日常工作运转公务接待开支。2019年预算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公务接待费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东太乡人民政府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东太乡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东太乡人民政府运行经费支出28.93万元,比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2.56万元,增长8.85%。主要原因是因为脱贫攻坚等工作增加了印刷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东太乡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东太乡人民政府2018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以及代表工作(项):指本单位安排人大主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商品服务支出以及人大代表开支的办公费和会议费;一般公共服务(类)人民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政府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中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及其他群中团体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安排的团委和妇联工作经费;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党委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武装工作经费。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医疗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指本单位城乡环境整治方面的支出。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广播电视(款)广播(项):指社会事业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1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农业服务中心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本单位安排的防汛支出;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本单位安排的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以及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指办单位安排的村办公经费和农民夜校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机关事业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

13.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充县东太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西充县东太乡人民政府

                      二O一九年4月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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