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西充县司法局职能简介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规划建议,负责依法治县有关决策执行情况督察工作。
二、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工作,负责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监督检查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办向县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代理县政府应诉案件。
四、承担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协助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做好本行政区域内人民监督员选任和管理具体工作,
五、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六、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城法律服务资源。负责指导和监督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监督管理所属社团组织。
七、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警车、警务装备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的计划财务,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八、负责本系统党的建设工作。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九、承担行政审批制度与“放管服”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
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ー、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西充县司法局2019年重点工作
一、贯彻执行省、市司法行政法规、规章和县司法行政工作中的长期规划,研究制定贯彻执行省、市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拟定贯彻执行省、市、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的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县的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监督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
四、负责全县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建设,协调“12348”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县司法行政机关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所及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对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充县司法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西充县公证处、西充县法律援助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充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5.9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13.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3元、住房保障支出37.78万元。西充县司法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675.97万元,比2018年收支预算总数下降50.89万元,主要原因按上级文件要求,取消行政事业单位收入,较去年减少纳入预算外专户管理40万元、预算外非税收入净结余解决13万元(公证处工作经费)部分。
(一)收入预算情况
西充县司法局2019年收入预算675.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5.9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西充县司法局2019年支出预算675.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0.97万元,占90.4%;项目支出65万元,占9.6%。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西充县司法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5.97万元,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下降50.89万元,主要原因是较去年减少40%津补贴绩效部分。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5.9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13.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7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充县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5.97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下降50.89万元,主要原因是较去年减少40%津补贴绩效部分。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西充县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675.9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513.90万元,占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16万元,占13%;卫生健康支出36.13万元,占5.4%;住房保障支出37.78万元,占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司法)(项)2019年预算数为453.90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日常工作。
2.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司法业务。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2019年预算数为6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宣传。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律师公证管理。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2019年预算数为35万元,主要用于社区矫正。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62.9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5.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4.8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0.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2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
1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7.7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充县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0.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9.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1.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西充县司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2019年因公出国(境)费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工作安排。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
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费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6万元。计划用于司法行政日常工作中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9年公务用车运行费较2018年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公务接待费
2019年公务接待费5.5万元。计划用于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社区矫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
2019年公务接待费较2018年增加0.7万元,增长14.58%。主要原因是2019年增加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西充县司法局单位及下属西充县法律援助中心、西充县公证处运行经费支出675.97万元,比2018年减少50.89万元,下降7.8%。主要原因是2019年减少40%津补贴绩效部分。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西充县司法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警车18万元;购买其他办公设备8万元;购买台式计算机4万元;购买便携式计算机4万元;购买复印机2万元;购买投影仪1万元;购买木质台、桌类5万元;购买其他柜类8万元;购买其他政法、检测专用设备1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西充县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3辆,无一般公务用车、机要通信及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9年西充县司法局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对30万元以上项目还按要求编制了专项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司法)(项):指司法行政日常工作。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基层司法工作。
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普法宣传工作。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指律师管理、公证管理工作。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法律援助工作。
1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5.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医疗。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18.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4.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西充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表6.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表7. 2019年县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西充县司法局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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