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县境内国、省、县道及旅游干线的养护管理、绿化管理和公路设施维护工作;指导、检查乡村公路养护工作;负责县境内公路大中修、危桥改造、公路绿化及生命防护等工程的实施工作;负责国、省、县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工作;负责县境内公路桥梁的机械化养护、应急、保障、抢险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参照政府核准的三定方案)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负责县境内国、省、县道及旅游干线的养护管理、绿化管理和公路设施维护工作;指导、检查乡村公路养护工作;负责县境内公路大中修、危桥改造、公路绿化及生命防护等工程的实施工作;负责国、省、县公路桥梁的日常养护工作;负责县境内公路桥梁的机械化养护、应急、保障、抢险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公路管理局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12个,分别为:办公室、计财股、养护股、工程股、安全股、槐树养护站、双凤养护站、凤鸣养护站、仁和养护站、太平养护站、多扶养护站、公路工程养护总公司。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216.12万元、支出总计3128.19。与2017年相比收入增加404.42万元,增长13%支出增加540.69万元,增长17%。主要变动原因东太路、环城路工程建设费用。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216.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75.44万元,占83%;上级补助收入375.2万元,占12%;其他收入165.48万元,占5%。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128.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05.66万元,占61%;项目支出1222.53万元,占3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675.44万元,支出2622.7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07.4万元,增长30%,支出增加754.75万元,增长29%,主要变动原因是东太路、环城路工程建设费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8.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60.15万元,增长40%。主要变动原因是东太路、环城路工程建设费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28.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交通运输支出2609.89万元,占8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1.29万元,占7%;医疗卫生支出111.48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95.53万元,占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28.19,完成预算100%。其中:
1.交通运输支出-公路养护: 支出决算为2609.89万元,完成预算83%。
2.社会保障和就业: 支出决算为211.29万元,完成预算7%。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决算为111.48万元,完成预算4%。
4.住房保障支出:支出决算为195.53万元,完成预算的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05.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1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08.6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4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9万元,占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6万元,占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9万元,其中:
2018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9万元。主要用于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9.84万元,增长33%。主要原因是车辆老旧。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0.5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6万元。
其中:无外事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2.15万元,下降7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项目绩效正在进行。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项目绩效正在进行。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路局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公路局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路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公路养护,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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