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1-25 11:45

西充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
2019年11月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西充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主要任务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主要职责是:
    1、对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查办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级人民检察院交办的案件或其他事项;
    2、对刑事犯罪案件依法审查批捕,提起公诉,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3、对同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经济和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
    4、对同级人民法院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起抗诉;
    5、通过《检察建议》对损害公共利益行为进行监督,对不执行《检察建议》的公益诉讼案件向法院起诉;
    6、受理公民控告、申诉和检举,办理刑事赔偿事项;
    7、对于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研究,向有关领导和业务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研究探索检察工作的加强和改革,进行检察学理论研究;
    8、其他应由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件3人,审查起诉涉恶案件2件18人,依法受理起诉“九类案件”16件49人,起诉11件47人,判决8件11人;受理审查逮捕“九类案件”15件27人,批准逮捕12人,确保扫黑除恶不留死角,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2、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全年提请批准逮捕案件150件234人,审查后,依法批准逮捕111件160人;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91件427人,审结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3件247人,努力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3、坚持发挥公益诉讼全年共发现生态环境类行政公益诉讼线索21件,立案办理16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目前结案14件,其他行政机关正在履职中,结案率达100%。
二、机构设置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1个本级单位。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608.0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76.7万元,下降4.5%。主要变动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人员转隶,人员性经费减少和办案开支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608.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08.0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608.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98.38万元,占87%;项目支出209.67万元,占1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08.0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6.7万元,增长/下降4.5%。主要变动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人员转隶,人员性经费减少和办案开支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8.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76.7万元,下降4.5%。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变动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人员转隶,人员性经费减少和办案开支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8.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68.42万元,占4.25%;医疗卫生(210)支出35.96万元,占2.24%;住房保障(221)支出72.19万元,占4.49%;公共安全(204)支出1,431.48万元,占比89.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完成预算**%。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204(款)04(项)01: 支出决算为143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208(款)05(项)05: 支出决算为48.87万元,完成预算100%。
3.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类)208(款)05(项)06:支出决算数为19.55,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1:支出决算为35.96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221(类)02(项)01:支出决算为72.1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98.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49.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抚恤金、助学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8.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8.45万元,占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99万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45万元,其中:
2018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8.45万元。主要用于侦查监督、审查起诉、公益诉讼、刑事执行监督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13.3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减少自侦案件用车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2.9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2批次,20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9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公诉案件交流等0.82万元、数字化档案建设交流和检察文化建设学习等0.62、未检业务交流0.13万元,智能平台学习、援藏、巡查、抗诉出庭业务、计财业务交流等其他接待1.42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1.44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司法体制改革自侦案件交流接待减少。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西充县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8.94万元,比2017年减少180.98万元,减少54.85%。主要原因是人员转隶后差旅费和办公设备购置减少。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公共安全(类)204(款)04(项)01:指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6: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1:指医疗保险。
6.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01:指住房公积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公诉和审判监督:指对刑事犯罪案件审查起诉、出庭公诉以及对人民法院刑事、民事、行政审判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2侦查监督:指对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决定逮捕和对刑事犯罪案件立案、侦查活动等进行的监督支出。
13.执行监督:指对人民法院和监管改造执行罚活动进行监督的支出。
14、控告申诉:指受理举报、控告、刑事申诉等方面的支出。

附件1:西充县检察院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西充县检察院2018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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