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11-21 11:09

西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决算公开
2019年9月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西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主要职能为:
1.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包括驾驶人审验、违法学习教育);
2.负责境内国道212线、县城城区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道路施工、占道许可;
3.负责道路交通保卫的组织、实施;
4.负责全县电子警察系统、红绿灯管理,道路交通规划和交通标志、标线、设施规划;
5.负责全县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和处理,社会救助基金管理;
6.负责全县机动车、非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管理,包括考试、学习、注册登记、检验、审验、补换证等;
7.负责全县12个片区联合执法中队、44个乡镇交管办、12个定点联系单位、625名交通安全劝导员的管理、指导、考核工作;
8.协助县交管办开展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治理工作;
9.协助相关部门开展法治扶贫、精准扶贫、安全社区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 深入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
大队先后组织警力开展了百日平安会战、“猎猫”酒驾查处、春雷夏安秋风冬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暑期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农村面包车整治、7座车超员50%、打击假牌套牌假证、国省道整治、道路交通百日安全、扫黑除恶等一系列专项整治,查处各类交通违法案件218913起(其中:简易程序62816起、一般程序3162起、非现场处罚152935起),查处酒驾652起、醉驾48起、毒驾7起、7座车超员50%共276起,扣留机动车820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81本,有效减少了交通违法行为,降低了事故发生几率。
2. 积极开展重点车辆和“问题车辆”隐患排查整治
抓住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货运车、面包车、校车等重点车辆,实施重点管控,“黄标车”治理达到100%,货运源头和货运车辆超载超限运输治理成效卓著,大队被评为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先进集体。针对快递车辆、残疾人车辆交通违法突出隐患,专题组织了“美团”、“饿了么”和残疾驾驶人交通安全培训。
3. 加大严重交通违法、犯罪打击力度
大队对严重交通违法、犯罪实行“零容忍”,共立刑事案件53起(其中交通肇事案21起、危险驾驶案32起),取保候审54人,移送起诉56人,判决46人,刑事拘留6人,逮捕3人,行政拘留45人。通过努力,2018年全年事故起数2865起、死亡28人、受伤1018人、直接经济损失117.32万元,与2017年同期事故起数2398起、死亡38人、受伤999人、直接经济损失128.41万元相比,分别上升19.47%、下降26.32%、上升1.90%、下降8.64%。全县已连续7年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特别是2018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最高年份的65人相比,下降了56.9%。
二、机构设置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本级和所属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为西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本级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下:大队现设有办公室、车辆管理所、事故处理中队、晋城中队、义兴中队、太平中队、双凤中队、特勤中队8个部门。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466.4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4.07万元、18.90万元,各增长1.64%、1.31%。主要变动原因是增人增资,其支出也同时增加。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466.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66.4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466.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35万元,占69.51%;项目支出447.07万元,占30.4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66.4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75万元,增长2.7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人增资,2018年无其他收入对应的其他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6.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9.75万元,增长2.7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人增资,2018年无其他收入对应的其他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6.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1396.44万元,占95.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4万元,占2.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56万元,占0.99%;住房保障支出24.48万元,占1.6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66.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支出决算为447.07万元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公安-道路交通管理: 支出决算为949.37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支出决算为22.10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8.84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4.56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24.4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19.3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69.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49.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1.8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01.83万元,占99.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占0.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因公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1.8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8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6辆、面包车2辆、皮卡车2辆、清障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1.83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秩序维护、接处警勤务、专项活动、县城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因公出差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其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116.27万元,下降53.31%。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厉行节约,阳光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0.0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南充市财政局财经纪律检查公务用餐接待0.0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减少0.48万元,下降88.89%。主要原因是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要求,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西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2018年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9.65万元,比2017年增加39.03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是工作所需办公设备购置增加、基础设施建设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包括电脑、打印机、照相机)、单警装备采购、摩托车、执勤岗亭采购、移动警务通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4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8.6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公共安全支出-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指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各类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西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2:西充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18年度决算公开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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