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2-22 10:58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西充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系县教体科局直属事业单位,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资助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资助工作。负责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二)2017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切实做好国家资助金发放。2017年,发放“三儿“保教费110.3万元,资助学前幼儿1206人次;全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34753名学生副本费 ,发放资金114.41 万元 ,发放寄宿制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508万元,资助寄宿制困难学生4900人次;发放普高助学金466.6万元,资助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400人次,免除1555名普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113.5万元;发放中职助学金 128.8万元,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811人,发放免学费397.41万元,减免学生2098人;为1980人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资金1600万元;为115名大学新生发放入学资助7.9万元;为208名大学建档立卡困难学生发放资助金83.2万元,为52名中职建档立卡学生发放生活补助2.6万元。

2、积极争取地方财政资助。 2017年,西充县地方财政共拿出100万元用于资助我县特困师生,其中有86位特困教师、530名义务教育阶段特困学生、70名特困大学新生得到资助。

4、监督落实学校事业收入资助金。几年来,资助中心做了大量的政策宣传,把学校使用事业收入资助困难学生,作为对学校考评的依据之一,收到了明显效果。2017年,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共拿出事业收入118.7 万元,资助学生1435人(学前565人,18.41万元,普高737人,51.66万元,中职133人,48.63万元)。

5、灵活使用地方财政资助资金。对于重大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可能导致师生出现临时经济困难的突发性事件,我们把财资金通过预留的方式,专门给临时出现经济困难的师生进行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截至目前,全县有130名特困学生和 18名特困教师得到了地方财政临时救助。

6、设立教育扶贫救助基金。2017年,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县设立了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市县财政共拨付资金500万元,专门用来救助那些在享受了其他资助后依然存在的与就学相关的困难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本年度共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860人,发放资金100万元。

7、开展全县“金秋助学”活动。为保证我县贫困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都能顺利入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集专题会议研究,安排布置该项工作。从2014年起就将县教体科局、总工会、民政局、团县委、精神文明办、总商会、残联、扶贫移民局、工商联、扶贫协会、关工委等部门(单位)及个人对贫困大学生的资助,统一纳入到全县“金秋助学”范围,几年来,取得了显著成效,社会反响很好。2017年,全县各部门共资助大学新生 569人 ,发放资助金 160.7万元。

8、认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为让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和在校大学生都能顺利入学,愉快生活,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着力加大生源地助学贷款宣传力度,认真优化贷款申请流程,不断改进服务态度和工作方法,努力实现了助学贷款全覆盖和“应贷尽贷”的目标,2017年我县为大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1980人次,发放助学贷款 1600万元。我县生源地贷款工作连续三年单位和个人获得省级先进。

9、积极拓展社会资助渠道。通过多种渠道,积极寻求社会各界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目前,我县有基金”、“田家炳助学金”、“嘉宝莉助学金”、“于江震新火传承奖”、“美中关心下一代基金”、“西充县乡友会”、“企业家李治先”等社会团体、企业、基金会及个人捐助项目。社会资助类奖助学金项目和金额在我县整体资助投入中所占的比例逐年增加,在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和教育方面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和效果。

10、加强感恩励志教育,予资助于教育。为了让资助政策更好地为教育服务,我们在努力做好资助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学生的感恩励志教育,通过征文、演讲、专栏以及专题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多种多样的感恩励志教育活动。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为独立编制机构,独立核算机构。无下属单位,在编工作人员4人,借用人员1人。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我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三、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收入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450.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98.24万元,占96.4%;上级补助收入51.41万元,占3.5%;其他收入0.59万元,占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2017年收入合计比上年减少287.8万元,16.5%,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补助资金减少。

(二)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支出合计1437.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67万元,占7.14%;项目支出1334.43万元,占92.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2017年支出合计比上年减少300.9万元,减少17.3%,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补助资金减少。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450.24万元,支出总计1437.10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7.8万元、300.9万元,分别减少16.5%、17.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06.19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96.9%,与上年相比,减少300.96.39万元,减少17.3%,主要原因是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补助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1406.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1334.43万元,占9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3万元,占0.5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54万元,占0.18%;住房保障支出3.31万元,占0.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决算数为1392.61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本年支出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开源节流,缩减办公费等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决算数为7.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决算数为2.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决算数为3.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7.4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18.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次数少,较上年减少了0.09万元,减少了3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7年公务接待费0.21万元,接待两批次,八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不属于行政单位或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未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个,涉及财政资金20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除教育管理事务中的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机关服务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教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支付宝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费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西充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财决公开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公开1-1表、收入决算表

财决公开1-2表、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2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财决公开3表、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公开4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1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财决公开4-2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3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4-4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5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5-1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财决公开6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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