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宏桥乡 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31 17:01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普及农村法制建设,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完成脱贫户71户、162人的任务

2、全乡新建村道路4.1公里、渠道2.8公里、山坪塘1口

3、新成立专合社2个

4、新建活动阵地3个

5、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机制

根据上述职责,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宏桥乡政府内设9个党政内设机构和2个事业机构。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16人。

1、 党政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纪检监察办、人武国防办、工青妇办、综治信访维稳办、民政办公室、财政所、安全监管办

2、 事业内设机构

(1)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技、农机、林业、畜牧、农村能源等技术服务工作

(2)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村文化市场培育,“农家书屋”等乡村文化建设、文物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广播影视服务工作及统计工作。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决算编报常林乡本级。

四、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宏桥乡本年收入合计784.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4.82万元,占100%。

2016年宏桥乡本年支出合计78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1.97万元,占70.32%;项目支出232.85万元,占29.67%。

五、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宏桥乡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784.8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8.03万元,下降36.7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宏桥乡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4.82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88.03万元,下降36.7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宏桥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4.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1.46万元,占15.4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68万元,占6.97%;农林水支出341.59万元,占43.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7.72万元,占18.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49.39万元,占6.29%;住房保障支出53.73万元,占6.85%;节能环保支出16.25万元,占2.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0301)。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97.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 一般公共服务-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行政运行(2013101)。2016年决算数为15.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 农林水支出-农业-事业运行(2130104):2016年决算数为54.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农林水支出-农村综合改革-对村民委员会及党支部的补助支出(2130705).2016年决算数为137.98万元,完成预算98.5%,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5. 社会保障和就业-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9901):2016年决算数为1.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决算数为49.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53.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宏桥乡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51.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6.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5.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宏桥乡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24.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24.3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乡长期坚持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08万元,增长10.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8万元,增长10.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实行公车改革后, 公车保有量为零, 相应没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公务接待费下降主要是 我乡长期坚持执行中、省、市、县关于公务接待费一系列管理办法和规定,公务接待报销更加规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3万元,占24.3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宏桥乡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7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145人,共计支出0.7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县级部门到乡镇指导扶贫工作,上级财政部门调研工作等。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宏桥乡2016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宏桥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5.78万元,与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本单位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2100501):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职工工资为缴存基数,分别按照一定比例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 :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西充县人民政府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联系电话:0817-4202002

网站标识码:5113250024

ICP备案:蜀ICP备2023003580号-1

川公安网备51132502000032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