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妇联 2016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7-10-31 17:45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弘扬家庭美德,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组织各类学习培训,全面提高妇女素质。

2、坚持为妇女儿童服务、为基层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开展妇女工作。

3、负责指导妇联系统组织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妇女组织;推动新经济领域的妇女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管理基层妇联干部。

4、承担县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选树先进典型。评选表彰了“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妇女创业能手、妇女儿童工作先进个人。

2、助推妇女创新创业。完成了妇女小额贷款财政贴息民生工程任务,与相关部门举办了“春风行动”招聘会。联合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举办了妇女农村电商人才培训,培训妇女500人,创建了妇女电商营销网店50个。建立了妇女电商人才QQ群、微信群。

3、关爱妇女健康。完成了500名农村贫困妇女“两癌”免费筛查民生工程任务。深入农村(社区)举办了女性健康知识讲座。

4、关爱“三留守”人员。以基层“妇女之家”为依托,构建了关爱“三留守”人员长效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创建留守儿童之家2个。

5、抓好精准扶贫和行业扶贫。按照五年帮扶规划和“五个一”要求,深入帮扶村帮助困难户发家致富,推动了贫困村党建工作和产业发展,支持第一书记认真履职。充分发动巾帼志愿者、幸福导师及社会爱心人士参与精准扶贫工作,为贫困户提供资金、技术、心理疏导等服务。开展了“精准扶贫·暖冬行动”,帮扶贫困妇女和困境儿童。

6、实施“幸福家庭行动”,开展“家训家规家风”建设活动。联合相关部门评选表彰了全县“十佳最美家庭”、“十佳慈母”、“十佳孝媳”活动,在广大家庭中弘扬“夫妻恩爱、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廉洁文明”的良好风尚,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

7、推动家庭教育工作。举办了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邀请专家走进基层进行婚姻家庭指导、科学育儿指导,提升家庭幸福指数,传播科学家教知识。

8、开展创建“绿色家庭”、“平安家庭”活动。以“健康生活,美丽西充”为主题,在全县广大家庭中宣传生态文明、绿色环保、平安健康知识,倡议全县家庭和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四县”建设和“四城”建设,评选“绿色家庭”、“平安家庭”各100户。

9、抓好妇女维权工作。积极构建集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帮困救助于一体的维权服务新模式。创建市级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示范点2个。

10、推动“两纲”实施。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大与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的工作协调,开展重难点指标督查工作,推动统计监测、信息报送等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推动了省级两纲示范县建设。

二、机构设置

县妇联是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总编制4人。目前编制内实有在职人员3人,另有退休人员2人。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县妇联本级。

四、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县妇联本年收入合计66.7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6.61万元,占99.87%。其他收入0.09万元,占0.13%。

2016年县妇联本年支出合计66.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70万元,占100%。

五、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县妇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66.6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减少6.34万元,下降9.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县妇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1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6.34万元,下降9.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县妇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6.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6万元,占94.0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0万元,占2.9%;住房保障支出2.05万元,占3.0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62.75万元,完成预算(指调整预算,下同)100%。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90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0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县妇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6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0.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县妇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5万元,完成预算118%,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1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93%。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县机管局公务用车运行9月执行,而年初预算只预算了1-6月单位公务租车,单位公务租车超时2个月,致公务租车费超年初预算0.52万元。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0.46万元,下降15.5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91万元,下降31.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45万元,增长48.3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迎接省市检查、调研工作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2万元,占3.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3万元,占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万元,其中:

2016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无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2.02万元。主要用于下乡调研、开展脱贫攻坚工作、到上级妇联开会等租车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9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109人,共计支出0.9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市妇联调研、妇女报记者采访、上级考察等。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县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8万元,比2015年增加5.78万元,增长19.2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6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政府采购支出。(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6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不涉及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利息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基础工作的基本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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