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扶贫开发。
2、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
(二)2016年主要工作
1、实施产业扶贫工程。规划建设“六大脱贫奔康产业园”, 全面完成79个贫困村产业扶贫规划,50个贫困村(包括今年正式退出的20个贫困村)实现了村村建有1—2个脱贫奔康产业园区。
2、实施基础扶贫工程。加快实施村道提升改造、农田水利、安全饮水等工程。贫困村新建村社道路29公里和产业路61公里、整治山坪塘72口。
3、实施新村扶贫工程。统筹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新村聚居点建设、国土挂钩等项目,完成97个贫困村贫困户安居建设规划。
4、实施能力扶贫工程。建设贫困户技能提升实践基地12个,对全县有劳动力贫困户实现培训全覆盖。
5、实施公共服务扶贫工程。水泥路通村、通村民小组率均达100%;卫生室、农家书屋、移动信号和宽带全部达标覆盖。
六、是扎实抓好移民工作。先后在青龙乡、双洛乡等10个乡镇40多个村社实施移民项目,积极协调跟进移民避险解困试点项目,全面完成九龙潭水库工程建设征地拆迁任务,已进入还房分配登记程序,对移民后扶人口进行动态管理,积极配合开展升钟二期和武都引水工程,圆满完成了武引工程西充段的实物调查。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我局内设4个股室,一个互助中心。无独立核算部门。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2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万元,占100%。
2016年支出合计2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72万元,占0.72%;项目支出81.28万元,占0.28%。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29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0万元,增长0.0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72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0.72%。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万元,增长0.07%。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8.86万元,占0.85%;社会保障支出21.96万元,占0.10%;住房保障支出9.9万元,占0.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事务:2016年决算支出数为210.72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21.96万元.
3.住房保障:2016年决算数为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0.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4.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0.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0.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24万元,完成预算0.22%。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源节流。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3万元,下降0.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减少3万元,下降0.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万元,下降0.55%。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无因公出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执行公车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执行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6万元,占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4万元,占0.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6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6万元。主要用于扶贫项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2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36人,共计支出1.24万元,具体内容:精准扶贫验收,项目审计等工作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41万元,2015年决算数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主要没有实施政府采购,无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表二:收入决算表
附表三:支出决算表
附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附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附表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