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第一条 根据《中共西充县委西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充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西委发〔2019〕6号)和《西充县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印发〈西充县机构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西机改〔2019〕1号)精神,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西充县退役军人事务局(简称县退役军人局)是西充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 县退役军人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起草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规范性文件,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加强全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机构领导:

张力(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面工作。

杨云松(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军休服务与管理和信访维稳工作负责指导联系环保(巡河)、森林防灭火、卫生健康(防疫)、国防动员、军民融合发展、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征兵工作、信访联席、就业工作、平安建设等工作。分管拥军优抚移交安置股、军休所和信访室。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谯胜(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机关党建思想政治、政工人事财政财务褒扬纪念、安全生产、禁毒防邪、作风建设、效能督导、对外事务、退役军人档案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关工等工作负责指导联系乡村振兴、文明城市创建、县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应急、国防教育、制造强县等工作分管办公室和政工褒扬股。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何雁(党组成员、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关爱援助、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走访慰问(含·、春节集中慰问)、退役军人光荣返乡、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基层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主管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工作。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综合协调和处理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等工作;负责办理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负责内部审计,协调股室和下属单位的工作,并对局领导交办的工作进行督办;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资产管理、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指导全县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风建设;负责局机关工资福利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文书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职工的考核、奖惩、任免工作;指导乡镇退役军人事务所工作,协同管理乡镇退役军人事务干部;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和答复,督查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推动建立全县退役军人事务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相关舆情工作;拟订退役军人有关地方性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指导并监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事务对外交流与合作。

拥军优抚股

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住房、医疗、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负责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负责移交地方的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移交安置、服务管理工作,管理军休保障单位。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移交安置股

负责拟订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教育培训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的计划安置、计划外选调和培训工作。承担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服务管理,承担接收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扶持和教育培训工作,拟订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政工褒扬股

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共青团、妇联、工会、关工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政工人事、编制管理、离退休人员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工作,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烈士褒扬工作;拟订全县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烈士评定和向上报备工作,组织、指导英雄烈士纪念工作;指导开展再就业培训有关中介服务工作。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西充县人民政府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联系电话:0817-4202002

网站标识码:5113250024

ICP备案:蜀ICP备2023003580号-1

川公安网备51132502000032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