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西充县应急管理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按照“三定”方案主要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负责组织和指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二)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负责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组织开展演练并督促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三)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

(四)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按照政策规定负责相关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实施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火灾预防与扑救等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六)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上级下拨和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七)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做好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

(八)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拟定并实施年度执法计划。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九)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张正鸿(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杜波(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局党委书记、局长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党群、人事政工、纪检监察、机关文秘、后勤、财务、工青妇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协调、统计分析、教育培训等县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办公室、综合监督协调股、计财股。

范湘龙(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县应急委员会、森林防灭火、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应急管理培训工作;负责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实施消防监督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应急信息统计、风险分析工作;负责项目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应急救援股、应急信息中心。

梁志标(党委委员)

负责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防灾减灾、灾害救助、应急物资、疫情防控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防灾减灾股。

吴兴元(党委委员、专职副大队长)

具体负责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安全生产事故查处等工作;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蒲海(党委委员、执法督察专员)

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森林防灭火、防汛减灾等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综治信访和其他法律性事务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监督和审查等工作;完成局党委书记、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督查督办股、政策法规股。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绩效管理、政务公开、史志编纂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交流与合作;负责机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承担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财务、装备和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承担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使用和退出管理政策;负责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综合监督协调股

承担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统计分析;负责推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承担安全生产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承担公众知识普及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股

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承担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基础管理股

负责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情况;监督指导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防灾减灾股

承担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应急救助协调联动机制,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负责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负责全县统灾、报灾、核灾及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等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建立全县减灾协调工作机制,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全县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承担全县灾害救助工作,管理和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负责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信息的接收、研判、综合、报送和分转;负责规划编制并实施全县应急救援装备规划,会同相关部门提出相关经济政策建议;规划、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负责应急救援及执法装备和防汛减灾、森林防灭火物资的采购、储备、调配等工作,会同、协同相关部门(单位)做好协调联系、配合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应急救援股

承担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承担应急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县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综合性工作;统筹应急值守、备勤备战等工作;推动应急排危避险与应急处置工程;按照国省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地震、生产安全事故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负责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承担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作;拟订防汛抗旱和地震、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相关应急演练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地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按照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监督实施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政策法规股

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重大政策;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和审查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审验、核发、取缔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督查督办股

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全县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计财股

承担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经费预决算编制;及时划拨、管好用好各种资金。

应急信息中心

组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组织指挥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分析预测事故风险,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承担安全生产隐患的收集、挂牌、督办等工作;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应急值守、事故信息接报处置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西充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

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中的违法行为和安全生产事故,会同公安、纪委监委、检察等部门对违法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和责任追究;负责执法情况统计上报;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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