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西充县卫生健康局(简称县卫生健康局)是西充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县卫生健康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规划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发展工作。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县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综合监管等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参与配合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公益性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配合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制定。

(三)负责拟订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负责全县卫生应急工作,拟订全县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依规发布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目录。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为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六)贯彻实施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和社会信用体系。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 

(七)贯彻医疗机构和卫生健康服务行业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贯彻落实国省市人口与家庭发展政策,负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九)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县基层卫生和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

(十)负责县干部保健对象的保健服务工作。负责重要领导人、重要外宾来西充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拟订全县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推动中医药工作健康发展。

(十二) 负责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颁发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十三) 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健康队伍建设。组织拟订全县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参与制定医学教育发展规划,协同指导院校医学教育和卫生健康教育,组织指导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 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

(十五) 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县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省市要求,组织开展对外卫生健康交流合作以及卫生援外工作。

(十六) 按照县政府工作安排,负责相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事项办理及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 负责卫生健康区域协同发展工作。牵头制定促进民菅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的政策。

(十八) 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县卫生健康局的县委、县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九) 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鲜成吉  局党委书记、局长  

主持局党委、行政全面工作,主管内部审计股,联系指导县人民医院工作。

冯小庆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卫生计生政策法规(两法衔接)、依法行政、依法治县、政务一体化平台监管、医政、药政、中医、行政(许可)审批、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管理、药械集中采购监管、行风建设、卫生应急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紧急医疗救援、干部保健、政府采购、卫生健康规划、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管理、招商引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计划生育协会、老龄工作、老年健康服务、卫生学术团体、公民无偿献血、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等工作。联系县计划生育协会。协助局长分管局机关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股、医政药政股(中医股)、人口监测与老龄健康股(干部保健股)、项目建设办公室、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站。协助局长联系指导县人民医院工作,负责联系指导义兴片区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西充康桥医院、西充仁济医院工作。负责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县、信访维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工作。

王  波  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医学留观点管理、职业病防治、犬只咬伤人员的防治,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文秘及日常管理、保密、信息、信访、安全生产、目标绩效管理、政务公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反恐、机关乡村振兴、机关党建、精神文明、工会、青年、妇女、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统战、双拥、关心下一代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人事、科教、科研、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河长制工作,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住院医师规培、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办公室(机关党委)、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股(职业健康股)、人事与科教股。负责联系指导县中医医院、晋新和双凤片区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西充盛泰医院、西充益民医院工作。负责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县、信访维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工作。

郑艺青  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卫健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马涌智  局党委委员 

负责卫生监督、基本公共卫生、健康扶贫、农村卫生、社区卫生、乡村医生管理、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手术并发症鉴定)、城乡居民医保、乡村振兴、爱国卫生运动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健康扶贫办公室)、爱卫办。管理县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负责联系指导县妇幼保健院、槐树片区各乡镇(中心)卫生院、3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充府南医院、西充仁爱精神病医院工作。负责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县、信访维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工作。

冯  碧  局党委委员

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基层卫生财会、对全县卫生健康经费的监管、信息化建设、统计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协助局长分管规划财务股、信息统计与内部审计股。负责联系指导县疾控中心、太平和多扶片区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西充华联医院、西充国慈蓝天医院工作。负责分管、联系部门(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依法治县、信访维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环境保护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信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撰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二) 规划财务股(项目建设办公室)。牵头推进全县健康西充战略发展协调工作;拟订卫生健康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拟订卫生健康服务业政策、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实施和评估;指导并监管卫生健康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负责机关预决算、财务管理、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局属预算管理单位发展规划、基本建设管理、预决算、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县级卫生健康基本建设项目申报管理和财务监督工作;负责大型医用装备配置管理,承担卫生健康设备政府采购管理和协调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对全县卫生健康经费的使用: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提出卫生健康经济等政策建议。

(三) 信息统计与内部审计股。推进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推动卫生健康信息资源开发与共享;提出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发展建议;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牵头推动数字技术、人工智能与健康服务业的融合发展;负责卫生健康统计调查与分析等统计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局管预算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县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配合审计机关实施审计,依法运用审计结果。

(四) 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股。指导监督卫生健康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负责组织有关重大处罚、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与报备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本系统、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负责政务一体化平台监管;负责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工作;指导、监督依法行政工作;承担依法治县和“两法衔接”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拟订公立医院改革政策和改革信息发布新闻宣传工作;负责促进有关方针政策与教育、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的衔接;负责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负责指导县级公立医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配合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制定;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中医医疗机构运行机制的改革;组织建立分级诊疗制度;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改革日常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

(五) 卫生监督与疾病预防控制股(职业健康股)。承担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牵头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职业卫生、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学校卫生、环境卫生、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公共场所、饮用水安全、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整顿和规范医疗服务市场,查处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健康违法案件,指导监督执法,组织执法监督稽查;承担全县卫生健康领域信用体系和卫生健康监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医疗“三监管”工作;负责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放射诊疗机构的放射卫生监督管理;负责“治乱减负”等日常工作;拟订疾病防治规划、免疫规划、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有关规划、方案、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和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及相关政策,完善疾病防控体系,防控疾病的发生和疫情蔓延;实施疫情监测、疾病监测、慢性病防控等预警预测,承担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等疫情信息工作;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治理、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及宣传教育工作,承担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交流,为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食源性疾病暴发识别和溯源分析提供技术支持;承担涉及爱国卫生运动相关工作;负责犬只咬伤人员的预防和治疗。

(六) 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股(健康扶贫办公室)。监督指导各项基层卫生政策的落实;拟订农村卫生和社区卫生政策、规划、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指导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相关管理工作;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牵头负责卫生健康扶贫工作;负责乡村振兴的卫生健康工作;拟订全县妇幼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评审评价工作,推进全县妇幼卫生健康体系、工作网络建设;指导并组织实施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婴幼儿早期发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和生育服务工作;指导病残儿童的医学鉴定和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承担避孕药具规范管理职贲;审核提出避孕药具需求计划;负责计划生育与生殖健康国际合作项目的管理和指导。

(七) 医政药政股(中医股)。执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疗服务、采供血机构管理等有关规范和标准;监督管理全县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公立医院绩效评价、考核和评审;组织、协调和指导县级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工作;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和对全县采供血机构及临床用血质量的管理;负责医疗技术事故的委托受理,指导、监督医疗事故处理,协调处置医疗纠纷;负责医疗行业行风建设工作;牵头促进医疗卫生机构履行危险物品、医疗废弃物等的安全管理和处置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民营医疗机构审批建立和运行发展的各顶优惠政策和措施;建立完善民营医疗机构诚信服务激励约束机制;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国家药品法典、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充目录,组织开展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及监管工作;开展短缺药品监测预警;制定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监测和综合评价的政策措施;拟订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政策、制度、规划、预案和规范措施;组织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建立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家队伍;指导和推进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等工作;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承担重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社会安全等突发公共事件和涉及公共卫生问题的预防控制和紧急医疗救援工作;组织实施对突发急性传染病的防控和应急措施,根据授权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负责“质量强县”中卫生健康的工作;拟订全县中医药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对全县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八) 人口监测与老龄健康股(干部保健股)。贯彻落实国省市人口与家庭发展政策;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家庭扶助制度和特殊家庭扶助关怀政策;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基础管理和服务工作;推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建设;负贲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老龄工作政策;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对老龄问题调查研究,为党和政府制定老龄工作政策提供依据;协调有关部门大力发展老龄事业;组织拟订医养结合政策、标准和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开展老年优待、老年关怀、权益保护、老龄政策法规宣传、老年协会建设等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干部保健工作规划及政策;负责重要领导、重要外宾来西充期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安排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九)人事与科教股。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并指导所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教发展规划及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卫生健康科技立项、研发、专利申报、成果转化推广与技术评估、技术交易、科技创新基地建设等日常工作;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工作;组织指导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全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农村医学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相关工作;综合管理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和准入工作;负责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考核、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牵头负责对外开放、区域协同发展等工作。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工作,领导机关工、青、妇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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