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党委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负责依法依规决策本乡镇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

(四)负责指导乡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

(五)负责拟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

(六)负责拟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落实社会保障、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

(七)负责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民族宗教等工作。

(八)负责拟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点工程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九)负责综合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维护辖区秩序。

(十)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十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环境保护隐患排查和治理,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保障辖区环境安全。

(十二)协助武装部门做好辖区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三)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加强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及村级财务的核算和监督。

(十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统计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乡镇统计工作。

(十六)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石健(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杨斌(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抓好党委安排工作的推进、执行和落实。

黄晓静(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城乡建设、镇村建设及规划、质安、民政、老龄、残联等工作。联系社会事务办公室、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杜尧星(党委副书记)

分管党务、党建、组织、人才、人事、编制、政法、维稳、大调解、防邪、自然资源(国土、林业)、司法、依法治理、城乡环境治理、群团(工青妇)、退管、保密、关工委、便民服务、机关后勤、干训、档案、地志、年鉴等工作。联系联系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综合治理和信访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何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主持纪委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机关效能、目标督查、三务公开等工作。

阳均(党委委员、统战、宣传委员)

分管乡村振兴、农业(农牧、水务、升管、水利、农机、蚕桑)、防疫、宣传、统战、民族宗教、工商联、防汛抗旱、精神文明建设、网络舆情、经信、信息调研等工作。联系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畜牧兽医站。

喻洪钲(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主持武装全面工作。分管安全生产、交管、退役军人服务、食品药品监督、人防、应急财政、税务、审计、村账镇管、一事一议、市场监管、招投标、金融、商务、招商引资等工作,协助党务、党建、组织等工作。联系安全生产和应急办公室、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财政所。

乔钰荣(副镇长)

分管教育、科技、文化、文物、体育、卫生、广电、计生、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农保、居保、就业、医保、机保、社保)等工作。联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仙林学校、仙林卫生院。

孙丽英(副镇长)

分管环保(生态文明、河长制、秸秆禁烧)、统计、交通、旅游等工作。联系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机构设置:

6个综合办事机构,综合办事机构领导职数均为一正,设:党政综合办公室(挂安全生产和应急办公室、综合治理和信访办公室、内部审计室牌子)、党建工作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财政所(挂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民政所牌子)。

党政综合办事机构及挂牌机构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落实;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文件印制、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统战、台侨、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和群众团体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负责乡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配合各项执法工作;承担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城镇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劳动就业、扶贫、社区服务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农业农村、工商经济及统计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商贸业等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村容镇貌、道路建设、环境卫生、“三改一拆”、小区物业、老旧危楼、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按规定负责乡镇辖区内的房屋及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监督辖区内应纳入质量监督范围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办理报监登记;负责乡镇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辖区内新村聚居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负责辖区内的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生态环境监管等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安全生产和应急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组织制定本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各类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职业健康、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纠纷调解、反恐防暴、禁毒、防邪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开展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财政所。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乡镇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乡镇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民政所。负责民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负责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承担村(社区)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村(社区)务公开工作;负责殡葬改革推进工作和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配合做好襄渝铁路伤残民兵民工、升钟水库枢纽工程建设期间伤残民工及遗属生活补助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综合治理和信访办公室。负责群众来信来访、民事纠纷调解、化解社会矛盾、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和巩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内部审计室。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轶《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内部审计规范制度;编制并组织实施乡镇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年度项目计划;负责本级财政、下属单位及所辖村(社区)的各类内部审计和日常监督工作;负责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督查;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设置直属事业机构4个:农业服务中心(挂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牌子)、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挂统计站、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挂农民工服务中心牌子)、便民服务中心,均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均设领导职数1名。

直属事业机构及挂牌机构职责:

(一)便民服务中心。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农民工服务中心。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负责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返乡下乡就业创业服务性工作;负责开展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活动;协助做好典型的选树和示范的评选;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劳动保障、社会生活等服务性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指导;负责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安全检查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农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负责村级集体经济和财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咨询,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受理产权流转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审查上报相关资料;负责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旅游等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村(社区)文化、卫生室建设;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群众卫生健康行为引导,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行动;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负责就业、医疗保障、社会保障政策法规的宣传咨询和相关业务经办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就业和再就业、劳务输出、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等工作;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退役军人服务站。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宣传引导、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培训,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负责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巡查记录;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统计站。执行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贯彻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负责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汇总基层统计报表和地方综合性的各项统计数据;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西充县人民政府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联系电话:0817-4202002

网站标识码:5113250024

ICP备案:蜀ICP备2023003580号-1

川公安网备51132502000032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