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四举措加强秋季开学涉校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
发布时间:2022-10-28 15:29

按照市局交警支队《关于做好秋季开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交警大队从9月1日起组织警力开展了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共出动警力300余人次,警车40余辆次,检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涉校车辆”)70余辆次,统一行动取得较好成效。

一、及时组织部署。成立了由县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张鹏飞任组长的涉校车辆交通违法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转发了支队文件,明确了行动目标和工作任务,要求各外勤中队要高度重视,将涉校车辆检查整治工作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百日行动”紧密结合,扎实开展此次统一行动,全力预防开学季涉校涉生道路交通事故。

二、开展专项清理。按照《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各中队、所、室辖区为单位,会同派出所交警中队对涉校车辆进行了专项清理,对临界年检、临界保险和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驾驶人进行见面谈话,要求立即完善相关手续,手续未完善前严禁参与接送学生。

三、排查安全隐患。各路勤中队会同派出所交警中队对全县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排查,重点针对农村地区的县、乡道和山区公路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危险路段和涉校车辆行驶路线开展了清理排查,切实保障安全畅通。

四、强化统一行动。大队从9月1日起全面启动了涉校车辆交通违法集中整治统一行动,合理调整警力部署和勤务安排,在县城各中小学路段、境内国道212线沿线和五个一类乡镇学校较多的路段设立执勤点,实行定人、定责、定任务,采取错时上路、弹性上岗、机动巡逻与定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强化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查控,严格查处涉校车辆校车超员、超速、不按审核路线行驶和低速货车、三四轮车、拖拉机等非法接送学生的违法行为,广泛宣传《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关于避让校车的相关规定,营造了统一行动的良好氛围,杜绝了违法接送学生的行为,确保了开学季涉校涉生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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