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月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1-30 11:0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3130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130日-2023210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7-4222223

  通讯地址:西充县南台街道星光(南充市西充生态环境局)

  邮编:637200

2023130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1

蓬深16井钻井工程

南西环审〔2023〕2号

2023年

1月30日

2

蓬深17井钻井工程

南西环审〔2023〕3号

2023年

1月30日

3

蓬深21井钻井工程

南西环审〔2023〕4号

2023年

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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