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培训机构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24 09:10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结合我县实际,拟于近期开展培训机构备案审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备案审查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办学条件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及其他合法培训机构。其中,如申请开展创业培训的培训机构,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创业培训机构认定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09〕331)文件相关要求进行认定。

二、备案审查原则

坚持条件公开、自愿申请、现场考评、社会公示原则,公开、公平开展备案审查工作。同等情况下有数字技能、媒体运营、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技能(工种)的培训机构优先

三、备案审查方式

县人社、纪检、就业等部门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实地踏勘了解申请培训机构培训资质、师资力量、软硬件设施、以前年度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履职尽责和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作出综合评估,结合全县培训任务需求合理进行备案审查。

四、备案审查条件

1.具备办学条件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以及其他合法培训机构

2.具备承担就业技能培训相应的培训职业(工种)、教学设备、训练场所和师资力量等基本条件;

3.专业和课程设置符合人力资源市场需求,培训的方式方法能满足培训对象的需要;

4.有相对稳定的就业信息渠道,就业指导得力;

5.规章制度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好,培训收费合理且公开;

6.近三年度年检合格且无违规办学等不良记录,无违法行为,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备案审查程序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于2023531日前向县就业局培训股提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提交以下资料:

1.《南充市就业培训机构承训备案申请表》(见附件1);

2.承训备案承诺书(见附件2

3.办学许可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以上材料核实原件,收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文件

4.办学场地证明(自有的提供产权证明,租赁的提供租赁协议);

5.按学校经批准许可的职业(工种)及等级,分别提供师资情况、设备设施情况及教学计划,其中师资情况需附教师资质相关佐证材料;

6.学校主要规章制度及人员分工制度。

(二)备案审查审核

县就业局收到职业培训机构的备案申请,就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县人社、纪检、就业等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踏勘评估,主要采取查阅印证资料、听取情况介绍、跟踪了解实情等方式结合进行,并统筹职业培训工作对职业培训机构需求情况,确定拟备案的培训机构。对综合评审符合条件的,在西充县人民政府官网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县人社局发备案文件

六、加大对已备案的职业培训机构的管理力度

(一)已备案的职业培训机构在我县人社、财政、纪检部门的管理监督下,由县就业局负责日常管理及培训计划的制定实施。县就业局要认真履行职能,严格执行“开班申请、过程监管、结业审核”三项制度,建立定点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通报制度,定期对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培训情况、资料存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已备案的职业培训机构应在许可的职业(工种)及等级范围内,主动承担就业技能培训、岗前培训、创业培训等任务;主动接受人社、财政、纪检和就业服务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要主动按照就业信息系统的管理要求,将培训过程从学员身份验证、制定开班计划、培训考核、跟踪服务、推荐就业或创业、补贴对象享受补贴情况等全过程在系统上进行完整记录;逐一建立培训学员台账,将培训学员参训内容、出勤情况、培训成绩、获取证书情况、就业情况、享受培训补贴等情况记入学员培训档案。

(三)备案培训机构的期限为一年到期后自动予以注销,需继续承担培训任务的,应重新备案审查。

(四)已备案的培训机构应在行政许可范围内开班。培训机构开展培训的工种应当在市人社、财政等部门发布的南充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内。培训机构新增或更改教学点应向县人社局申请备案。

(五)建立退出机制。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已备案的培训机构,取消培训机构资质,并视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1.不接受培训任务或未能按要求开展培训的;

2.任意减少培训内容和培训课时,以及在培训过程中弄虚作假、培训质量低劣、学员反映强烈的

3.违反有关规定向学员滥收培训费,尤其是存在骗取、套取培训资金的

4.招生、教学活动与招生简章和广告承诺不一致的

5.将培训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组织或个人的;

6.制度不全、管理不善,造成学员在培训期间违法乱纪或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

7.申报技能培训补贴材料弄虚作假的;

8.培训学员或社会人员举报培训质量不高、学员就业创业不实的;

9.办学资格未年审或年度考核评估验收不合格的;

10.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承训机构因违规违法被暂停承训资格的,暂停期限为2年。

附件:1.西充县就业培训机构备案申请表

            2.训备案承诺书

            3.西充县定点培训机构评分标准

西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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