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0:5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规定编制。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稳固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加强重大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探索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加强领导、规范运作、突出重点、不断创新、强化监督,有力地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全面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

  2021年西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公开信息158条,其中政策文件12条。认真落实《条例》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动态调整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机制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回应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年度工作重点,及时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做好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监督工作,保证各栏目信息动态更新。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机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了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了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主管、办公室、专职信息员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了分工明确、任务具体、便于推动协调的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并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情况汇报,深入调查研究问题,有利促进了全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畅通政府信息发布渠道。按照循序渐进,稳步实施的原则,我局先后制定了多项制度,分工明确。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有效地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简单的办事公开深化到决策公开,延伸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公开,基本实现了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及时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使我局依法行政更加透明,执法行为日趋规范,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性。

  三是突出重点,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电子政府水平。明确规定住建局应当依法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实行信息公开,包括机构职能、本级文件、上级文件、工作动态、人事计划等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根据工作部署,不断细化调整信息公开栏目,并明确我局专人专职从事信息工作,电脑设置专用密码。在报送信息时必须经科室负责人,局分管负责人签发,对主动公开的内容及时向公众发布。

  (五)监督保障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我局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各科室和基层单位的考核,要求必须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局办公室,经审核确保无误后公布于众。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2021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格式需要进一步规范;二是信息公布和更新效率还有待提高,三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还需要增加,四是宣传和引导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2.改进措施。一是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社会公众对这项工作有进一步的了解和深化。二是丰富公开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按照《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职责,做到真实、具体、全面。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进一步作出承诺,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信息的梳理,充分征求公众意见,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三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由我局生成的对社会公众有指导或帮助意义的信息也要纳入信息公开得范畴之中予以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无其他报告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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