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充县建设全省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县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西充县建设全省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先行县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工作落实。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7日
西充县建设全省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
先行县实施方案
基层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和重要基础,深化政务公开是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的重要途径。我县已纳入全省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第二批先行县(以下简称先行县),为切实做好相关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21〕57号)、《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深化政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治理能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2〕19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先行县建设为契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特色化建设,加快推动政务公开与政府治理有机融合,努力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打造阳光政府和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标准引领。以深入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契机,贯彻落实全省政务公开地方标准,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坚持需求导向。从群众和企业角度出发,着力打通政务公开堵点难点,有效解决政策公开到达率不高、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匹配度不高等问题。
——坚持改革创新。主动顺应“互联网+政务公开+基层治理”发展趋势,以信息化手段推进特色化建设,努力探索基层政务公开西充路径。
(三)工作目标
通过先行县建设,加快实现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内容标准化、流程规范化、平台便捷化、队伍专业化,以政务公开的有效举措促进政府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力争到2023年10月底前,全县基本建成较为完备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推动形成一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应用成果,成功打造特色亮点3—5个。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行政决策公开,促进基层政府决策能力提升
1.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每年征集汇总下一年度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
2.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调整、需要社会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重点计划规划、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等事项,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向社会预公开行政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决策事项需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明确提出意见征集的方式和期限。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3.探索建立群众参与基层政府有关会议长效机制,坚持公众代表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制度,鼓励乡镇(街道)通过座谈会、听证会等方式开展政务协商。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各乡镇(街道)
4.坚持和完善“政务开放日”制度,县政府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政务开放活动。
责任单位:县政府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促进基层政府管理能力提升
5.围绕公众关切,持续推进卫生健康、乡村振兴、食品药品、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义务教育、涉农补贴、税收管理、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项目建设、招商投资、污染防治、法治政府、稳经济等专栏信息保障。
责任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6.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对标省政府相应部门(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定期梳理县政府各部门(单位)、各乡镇(街道)政务公开事项,明确事项类别、事项名称、公开内容、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公开渠道、公开属性、公开方(形)式、公开对象和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形成动态更新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
责任单位: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
7.对照国家相关部委先后印发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目录,结合我县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体系和各单位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建立西充县30个重点领域(详见附件)标准目录体系,并及时向社会发布。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30个重点领域牵头部门
8.依托政府网站建立先行县工作专栏,集中公开先行县建设系列政策文件、工作动态,以及30个重点领域标准目录和各领域全部事项。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30个重点领域牵头部门
(三)深化为民办事服务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服务能力提升
9.全面梳理办事服务事项,对应调整办事指南,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入驻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部门
10.以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汇编发布“企业办事一本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
11.编制政务服务“就近办”指南,引导群众通过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网点就地就近办理相关事项,努力为园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的“审批不出园”服务,最大限度利企便民。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临江新区管委会
12.分级建设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县政府组成部门按照有在线设备、有查阅资料、有专门标识的要求,建立政务公开专区。各乡镇(街道)依托便民服务中心建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并配备专人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查阅、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各村(社区)利用图书室、农家书屋等空间因地制宜建设政务公开专区,并常态化设置“七公开一曝光专栏”。强化试点示范,年内完成县政务服务大厅、县档案馆、县图书馆、多扶镇、观音庵社区等首批基层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行政审批局、县档案馆、县文广旅局、多扶镇、晋城街道,县政府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深化政策落实公开,促进基层政府执行能力提升
13.以贯彻上级机关和同级党委重大决策、工作部署为重点,通过电视、报刊、新媒体、政府网站等载体,及时公开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情况,依法主动公开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4.规范政策解读回应。按照“谁起草、谁解读、谁负责”原则,对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全面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要求,在政府网站发布征集意见稿时同步报送草案解读。鼓励创新解读方式,根据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融媒体中心等不同类型平台传播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即时解读、跟踪解读。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
15.走好网上群众路线。建立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为主,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部门专线为辅的群众诉求办理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时办理“12345平台”、四川日报“问政四川”、麻辣社区“群众呼声”、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县政府网站“领导信箱”的群众诉求。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信访局、县政府办,县政府各部门
16.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工作流程,完善重大疑难申请会商处理和涉及专项业务申请转办机制。
责任单位: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
(五)深化智慧政务建设,促进基层政府创新能力提升
17.发布“政务地图”,方便群众查询全县政务服务场所,并提供预约办理、导航咨询等服务。
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各乡镇(街道)
18.鼓励政务新媒体账号优化升级,做强微西充、冲锋号等主账号,构建政务新媒体与政府网站整体联动的政策、信息传播格局。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宣传部、融媒体中心、各政务新媒体账号设立部门
19.升级改版西充县基层政务公开平台,与政府网站数据同源并即时推送县政府组成部门机构概况、办事服务指南、重点领域政务公开等信息,进一步提升公众获取政府信息的知晓度、便利度、满意度。
责任单位:县政府办
20.开发推广“数字西充”微信小程序,建立政务公开、政务服务、便民生活、智慧治理、政民互动等专栏,推进政务信息集约共享。
责任单位:县商经信局,德恒智云公司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7月)。召开一次全县动员会,进一步凝聚工作共识、明确工作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8月—2023年10月)。
分线推进各项任务,完善软件资料,规范硬件建设。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3年11月)。组织开展检查验收,并向县政府和市政府办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四)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对各项工作任务查漏补缺,进一步巩固提升工作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先行县建设工作由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县政府办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推进和指导职责。县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专门人员,健全机制,形成合力,确保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夯实基础建设。县政府各组成部门、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节约、适用的原则,因地制宜完善政务公开专区、专栏等基础设施建设,坚决杜绝铺张浪费、搞形象工程。县财政要预算相应专项经费,为先行县建设提供必要资金保障。
(三)严格考评激励。县政府办将适时组织对先行县建设工作情况开展评议,并将工作完成情况作为2023年度全县政务公开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同时,对在先行县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报请县政府予以表扬激励。
附件:西充县基层政务公开30个重点领域牵头部门
附件
西充县基层政务公开30个重点领域牵头部门
序号 |
公开领域名称 |
主管部门 |
1 |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 |
县行政审批局 |
2 |
自然资源领域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3 |
养老服务领域 |
县民政局 |
4 |
社会救助领域 | |
5 |
食品药品监管领域 |
县市监局 |
6 |
涉农补贴领域 |
县农业农村局 |
7 |
卫生健康领域 |
县卫健局 |
8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 |
县住建局 |
9 |
农村危房改造领域 | |
10 |
保障性住房领域 |
县房管局 |
11 |
广播电视领域 |
县文广旅局 |
12 |
旅游领域 | |
13 |
公共文化服务领域 | |
14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领域 |
县乡村振兴局 |
15 |
重大建设项目领域 |
县发改局 |
16 |
财政预决算领域 |
县财政局 |
17 |
安全生产领域 |
县应急局 |
18 |
救灾领域 | |
19 |
社会保险领域 |
县社保局 |
20 |
就业领域 |
县就业局 |
21 |
城市综合执法领域 |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22 |
市政服务领域 | |
23 |
生态环境领域 |
县生态环境局 |
24 |
义务教育领域 |
县教科体局 |
25 |
交通运输领域 |
县交运局 |
26 |
公共法律服务领域 |
县司法局 |
27 |
户籍管理领域 |
县公安局 |
28 |
统计领域 |
县统计局 |
29 |
新闻出版版权领域 |
县委宣传部 |
30 |
税收管理领域 |
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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