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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5-12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05-13 | 来源: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南市教体办〔202213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秩序,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入学,促进县域教育公平均衡高质量发展,现就做好我县2022年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2022年西充县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教科体局局长任执行组长,相关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负责全县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安排部署、纪律督查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教科体局,由教科体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招生工作日常事务(附件1)。

二、招生办法

(一)学前教育

一是坚持适龄入园。2022831日前年满3周岁的幼儿,应入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

二是坚持就近入园。幼儿及法定监护人应按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招生公告,自愿选择在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就近的公、民办幼儿园办理入园手续。

三是坚持平台招生。独立建制的公办幼儿园须指导适龄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招升系统),点击公共服务进入公众服务端口,选择“升招业务系统幼儿入园”,根据提示填报相关信息,上传户口簿等相关资料;公办学校附属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可现场登记,根据相关规则进行录取,并在731日前将录取幼儿的信息统一上传到全省招升系统

四是坚持免试入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测试,不得以开设特色班、实验班等名义变相遴选生源,不得将入园与是否就读亲子班”“早教班等挂钩,不得拒绝优待对象子女和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幼儿入园。

五是严格学制班额。严格执行三年学制(小班、中班、大班各一年),并按国家规定班额编班。

(二)义务教育

1.招生原则

1)坚持平台招生。按照省教厅要求,从2022年起,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全省招升系统”统一管理,实现线上学位申请、统一公布招生结果,统一注册学籍。凡未通过“全省招升系统”的招生均属无效招生,不予注册学籍。

2)坚持“公民”同招。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一个公办学位。公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时间不得早于5月。

3)坚持属地管理。落实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和协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配合实施本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由各乡镇人民政府、片区教育督导组组织招生,辖区内学校具体实施本招生区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民办学校在审批机关管辖区域内招生,异地就读学生按照《南充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中小学生异地入学的实施意见》执行。

4)坚持免试就近。以户籍为主要依据,根据城区和各乡镇辖区内生源情况、校点布局、学校规模等因素划片就近(就近相对就近)入学。严禁以笔试、面试、评测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入学依据,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

5)坚持限定班额。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设班,任何学校不得新产生超过55人的大班额。

6)坚持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要求,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师资。

2.招生措施及程序

1)招生范围

城区学校招生范围为南台街道行政区域(不含南台街道永清小学招生范围)、晋城街道行政区域、常林镇行政区域。具体招生区域以教科体局公布的《2022年西充县城区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和《2022年西充县城区初中招生划片范围》为准。在保持学校招生范围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教科体局可根据学校规模和适龄人口变化对划片区域提出调整建议,报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乡镇学校原则上在划定的招生范围内招生,具体招生区域以教科体局公布的《2022西充县乡镇学校招生区域》为准,招生工作由片区教育督导组统筹指导辖区学校实施。

2)入学条件

乡镇小学:2022831日前年满6周岁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在学校招生范围

城区小学:2022831日前年满6周岁。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优待对象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和城区房屋征收户、城区公(廉)租房户子女;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和随迁人员子女

乡镇初中:2022年完成小学6年义务教育户籍或实际居住地在学校招生范围

城区初中:2022年完成小学6年义务教育。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有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优待对象子女;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城区房屋征收户、城区公(廉)租房户子女;符合条件进城务工人员和随迁人员子女非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而在城区小学毕业(以学籍为准)的学生,可通过“全省招升系统”提交信息,待县教科体局审核批准后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城区初中学校就读。

取得小学学籍的学生不得报名就读小学一年级已取得初中学籍的学生、非小学毕业生不得报名就读初中一年级。

3)资格初审

成立由教育、纪检、公安、房管、不动产登记中心、乡镇(街道相关人员共同组成的招生资格验审小组,逐一审核学生基本信息和入学资格。学生家长按入学类型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初核,并在招生人员指导下在“全省招升系统”中填报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资料。

4)报名方式

城区学校小一、初一新生入学实行网上注册报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手机端关注四川教育管理服务公众号,点击公共服务进入升招业务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和证明材料(照片)。所有报名学生均需提供户籍信息。若不以户籍地址作为入学条件的,需根据自身实际在下列情况中选择一项提供材料

法定监护人购房已有房产证:提供房产证房主与就读学生的关系证明材料

法定监护人购房无房产证:提供商品房购买合同备案证明或纳入处遗范围内的产权证明、入住证明(水、电、气等正式发票)房主与就读学生的关系证明材料

父母属于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提供一年以上劳动用工合同证明(或工商营业执照)、在县社保机构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且目前处于续保状态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关证明、租房合同、与就读学生的关系证明材料

法定监护人属于征地、棚改范围内的城区房屋征收户:提供房屋征收协议、与就读学生的关系证明材料

法定监护人属于城区公(廉)租房户:提供公(廉)租房合同备案证明当年房租发票、与就读学生的关系证明材料

随迁子女:提供就读地居住证(暂住证)、合法稳定工作证明、在县社保机构连续缴纳一年以上且目前处于续保状态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相关证明与就读学生的关系证明材料

优待对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录取办法

首先录取户籍地在划定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和优待对象子女,其次合理安排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合法房产在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和城区房屋征收户、城区公(廉)租房户子女,最后统筹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随迁人员子女以及非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而在城区小学毕业(以学籍为准)的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和非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而在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人数小于等于对应学校(实际居住地属于学校的招生范围)剩余学位时,则全部录取到对应学校;进城务工人员和非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而在城区小学毕业的学生大于对应学校剩余学位时,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对应学校录取名单,未被录取的,统筹解决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6)招生时间及流程

510日前,公招生办法。县教科体局向社会公布全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及办法,明确各学校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入学条件等。

61610,优待对象子女报名登记。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优待对象子女入学相关资料到县教科体局教育股登记审核,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

617日—630日,现场审核资料并网上信息申报。就读城区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按照招生类型和就读条件,分批次到对应学校审核入学资料并进行网上信息申报;就读乡镇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资料到拟就读学校登记审核。

城区学校招生现场资料审核具体时间安排:

617—18日,以西充城区户籍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持户口簿,根据户籍地址所属的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到对应的学校进行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相关人员的指导下登录全省招升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资料。

620—22日,具有西充户籍且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合法房产并实际居住城区房屋征收户城区公(廉)租房户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资料,根据住房地址所属的学校招生划片范围,到对应的学校进行登记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相关人员的指导下登录全省招升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资料。

62324日和627—29日,具有西充户籍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和非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而在城区小学毕业(以学籍为准)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登记审核,并在招生人员的指导下登录全省招升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资料。

71日—15日,确认学位。经招生资格验审小组审核后,根据录取办法,确认学校学位。

716日—20日,异地入学申报。非西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随迁子女)意愿到西充学校就读者,其法定监护人到县教科体局教育股填写《南充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入学申请表》,提交相关资料。

725日前,统筹安排异地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学位。

730日前,公布城区所有学校录取名单。经批准线下招生的幼儿园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将录取名单上报县教科体局,统一上传“全省招升系统”。

831日前,适龄儿童少年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报名的,教科体局根据入学条件统筹安排到有空缺学位的学校就读。

920日前,完成学籍注册。各学校完成新生学籍注册,教科体局根据全省招升系统录取信息对学校注册的学生学籍进行审批。

3.特殊教育群体入学工作

1)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全县建立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根据残疾儿童少年实际情况,实施一人一案,让每一名残疾儿童少年接受适合的教育,确保应读就读。各乡镇(街道)和学校要做好辖区内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调查统计工作,确保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就近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学校随班就读,学校不得拒收。视残、听残、智残三类残疾儿童可选择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县特教学校要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招生和教育能力,使更多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校接受教育。各学校要扎实开展送教上门工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受教育的权利。

2)随迁子女。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原则,统筹安排入学。

3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人员、进藏干部职工等群体子女入学,严格按照上级相关政策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协调解决招生入学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县教科体局和各招生学校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把准时间节点,统一时间安排,选派业务精、素质高、能力强的人员参与招生工作,并与工作人员签订廉洁诚信承诺书,确保公平公正。

(二)做实招生宣传。相关部门要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公众号、家长会等,积极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所有学校的招生宣传材料须报经教科体局审核后(公办学校报教育股审核,民办学校报职成民股审核),方可发布。学校要在显著位置公示招生计划、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举报电话等信息。要将《2022年西充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十二问》印发至幼儿园大班每位幼儿、小学六年级每位学生及家长,并由家长在回执单上签字确认,学校收回回执单存档备查。加强家长网上报名培训,帮助有困难的家长完成报名。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和学校要及时处理群众来电、来访,特别要就群众关心的核心问题、政策疑难点做好释疑工作,及时化解因招生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

(三)强化控辍保学。各乡镇(街道)负责对辖区内就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适龄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并签发《入学通知书》(附件2),督促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手续。凡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期入学的,需经乡镇(街道)批准,在县教科体局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特别要做好单亲、贫困、残疾、留守儿童等特殊家庭的入学动员和辍学劝返工作,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完成义务教育。

(四)严格招生政策。县教科体局和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招生计划和招生时间及时组织招生,严格把关,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各学校不得举行自主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招生;不得拒收本招生区域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收县教科体局统筹安排入学的学生不得接收“全省招升系统”或录取名册之外的学生不得违规接收转学生。

(五)严明招生纪律。一是建立健全招生工作问责机制和监督机制,严肃查处违反招生纪律行为。二是家长须对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产权、合同、社保等证明材料的,依法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三是严禁各部门、单位及个人干预学校招生秩序。四是县教科体局和各学校要严守招生工作纪律,通过设立举报电话等形式,畅通监督和举报渠道,举报电话:08174238265

附件:1.2022年西充县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西充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2022年西充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512

附件1

2022年西充县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学校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莉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执行组长:阳国华  县教科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黄 达  县委办副主任

     王  霞  电子政务中心主任

     张家国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何志凌  县公安局副政委

     唐贤军  县住建局副局长

     梁红艳  县信访局副局长

     冯艳玲  县房管局副局长

     任良平  县网络舆情管理中心主任

     谢 博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张 浩  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林兴亮  县纪委监委驻教科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范珂俊  县教科体局党委委员

     各乡镇(街道)分管教育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政策宣传、招生材料、招生录取、安全保障、信访维稳及舆情处置、纪检监察等7个工作组,具体职责及分工安排如下: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长:阳国华

成  员:黄      霞  林兴亮  范珂俊

职  责:

1.审定招生政策文件,及时向社会发布

2.制定招生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3.召开相关部门协调会,落实相关任务

4.收集并反馈相关情况,及时研究处理。

(二)政策宣传组

组  长:张家国

长:李爱民范珂俊  

         各乡镇街道)分管教育领导

成  员:县教科体局相关股室人员、片区教育督导组主任、各校(幼儿园)校(园)长

职  责:

1.通过电视台、广场LED、社区张贴栏、网站、公众号、家长会、发放资料等多种方式,向学生、家长及社会大力宣传2022年招生入学政策,做到家喻户晓,应知尽知

2.制定全省招生系统操作培训方案并实施,对城区幼儿园大班和小学六年级班主任及学生家长开展操作分级培训,确保家长顺利通过全省招生系统准确填报相关信息和登记报名

3.指导学生家长在规定时间通过全省招升系统录入就读条件相关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照片

(三)招生材料组

组  长:

长:王  

成  员:何志凌冯艳玲唐贤军范珂俊

职  责:

1.负责为家长提供真实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

2.成立招生资格验审小组,逐一审核学生基本信息和入学资格。

(四)招生录取组

组  长:阳国华

长:黄 达  王 霞  林兴亮  范珂俊

成  员:县教科体局相关股室负责人、片区教育督导组主任招生学校校长

职  责:

1.召开全县学校招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招生入学相关工作

2.确定录取名单经县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示。

(五)安全保障组

   长:何志凌

长:孙洪林

成  员:县公安局、教科体局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

1.制定安保预案;

2.负责审核现场和上访集访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六)信访维稳及舆情处置

  长:黄 达  王 

长:梁红艳  任良平  孙洪林

成  员:县信访局、舆情中心、教科体局相关工作人员

   责:

1.积极稳妥处理好群众来访、来电、来信等信访上访事件,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2.监控各种媒体信息,协调相关部门,正确妥善处置有关舆情。

(七)纪检监察组

   长:林兴亮

长:李爱民

成  员:县纪委监委、教科体局相关工作人员

职  责:督导检查招生工作开展情况依法依规处理招生过程中违纪违规的人和事,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和公平性

附件2

西充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小学)

           西充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存根

                          编号         

家长姓名:

家庭住址:                             学生姓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 . ............骑缝章.................... . ..... ..... .......................                                                          

                          编号          

            西充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你的孩子(被监护人)已到入小学就读年龄,请你务必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持本通知送其到                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如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请你提出书面申请,于        年    月    日报给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如你无故不按时送孩子(被监护人)入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对你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西充县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西充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初中)

           西充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存根

                          编号         

家长姓名:

家庭住址:                             学生姓名: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 ........................ ........ ............骑缝章.............................................................

                          编号         


           西充县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家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你的孩子(被监护人)已完成小学教育,即将接受初中教育,请你务必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持本通知送其到           学校办理初中入学手续,如因疾病或者特殊情况需要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请你提出书面申请,于      年    月    日报给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如你无故不按时送孩子(被监护人)入学,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实施细则》第四十条规定,对你进行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西充县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2022年西充县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

学校

小学班数(个)

初中班数(个)

西充中学


10

晋城中学


5

天宝初中


22

张澜学校

15

7

实验一小

13


实验二小

5


建设路小学

9


合计

42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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