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生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政策解读
前言:《西充县生产安全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是十七届县政府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4月首次向社会公布并实施的。“预案”共7章37节,涉及组织体系、应急响应、后期处置等多个部分,是我县生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一章:总则。明确以西充县行政区域内发生超出乡镇(街道)、部门应急处置能力,或者跨乡镇(街道)、跨多个领域(行业、部门)的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建筑施工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化工品泄漏事故、坍塌事故等生产安全事故为适用范围;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为工作原则,对事件进行分类分级,根据事件类别等级进行响应与应对。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职责。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县生产安全事件指挥部、县级有关部门、县应急救援队伍、专家组、乡镇(街道)以及生产经营单位组成。县生产安全事件指挥部由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县长任指挥长,县政府办公室分工副主任、县应急管理局局长任副指挥长,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商务和经济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管理局、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国资中心、武警西充中队等单位为成员单位。
第三章:应急响应。明确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信息报告、信息处置与研判、监测与预警、响应启动、应急处置、应急支援等流程。
第四章:后期处置。明确善后处置,事故调查,应急救援总结,风险防控等工作内容。
第五章:应急保障。包含通信与信息保障,应急队伍保障,财力保障,物资保障,医疗卫生保障,交通运输保障,人员防护保障,现场救援与工程抢险装备保障,应急避难场所保障,科技保障,气象、水文服务保障,法制保障等。
第六章:宣传、培训和演练。县生产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负责各自系统(辖区)内应急预案的公众信息交流,利用各类媒体提供相关支持,增强公众责任意识和预防、自救、互救能力;县级有关部门、乡镇(街道)应加强应急救援培训,将应急救援知识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内容,提升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急意识和应急技能;县应急管理局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监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县生产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预案实施全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七章:预案管理。本预案由县生产安全事件指挥部办公室组织有关专家和单位定期进行评估,根据本预案适用应急处置情况及法律法规修订情况,及时进行修订,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本预案由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西充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动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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