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充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级有关部门:
《西充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十七届县人民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23日
西充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提升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和规范全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南充市市级调拨应急物资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物资,是指使用各级财政资金采购、上级主管部门调拨和非定向捐赠的,专项用于应对突发事件所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生活必需品和应急处置装备等物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西充县县级应急物资的计划、采购、储存、出库、轮换、调拨、使用、回收和报废等过程管理。
第四条应急物资储备坚持“统一计划、定点储存、合理储备、专项管理、统一调度、各司其职、协同联动”的原则进行管理。
第五条 应急物资一般用于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危险、处于困难时期的人员;应急装备一般由前往救灾、救难人员使用。原则情况下,除应急救灾事件,其他事件根据需要酌情调拨应急物资,应急救灾物资实行无偿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向使用单位和受灾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县发改局统筹全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单位)申报应急物资储备所需资金和工作经费,根据县应急管理局提出的县级应急物资年度需求计划,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和相关部门(单位)拟定县级应急物资购置计划;负责采购纳入县财政预算资金的县级应急物资;建立健全全县应急物资数据库;负责县级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另有规定的除外);负责县级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负责县级综合库应急物资的紧急配送,负责县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的监管;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和相关部门(单位)监督指导各行业系统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结合实际,确定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库和相关部门(单位)应急物资储备品种和规模;提出县级应急物资年度需求计划,会同相关部门(单位)拟定县级应急物资的年度采购计划;负责按有关指令统一调度,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统筹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应急物资调配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县级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主要负责应急系统应急抢险救援类、生活救灾类应急物资储备;会同县发改局和县财政局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应急物资储备相关工作。
第八条县财政局负责根据县级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及采购计划,审核并落实年度应急物资采购、储备管理、紧急配送等经费预算;协助县发改局做好县级应急物资采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各部门(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相关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第九条县商务和经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文广旅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交运局、水务局、卫健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红十字会等部门根据单位主体职能职责,按照县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制定相关应急物资储备计划,负责按县应急管理局确定的品种和规模储备相关应急物资。建立健全相关应急物资信息数据库和调拨制度,负责按有关指令统一调度。负责组织协调本行业本系统相关单位落实应急物资储备计划,按规定建立应急物资储备标准和管理制度并报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财政局。
第十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在县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工作要求,负责制定本级应急物资储备规划,确定年度采购计划,主要负责应急抢险、森林防灭火等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健全本级应急物资管理制度,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组织协调指导本级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管理和分配中、省、市、县下拨应急款、物并监督使用。负责督促检查辖区相关单位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应急物资储备情况和工作机制建立情况等。
第三章 采购管理
第十一条 应急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应当根据年度财政预算,结合实际需要,结合上年度使用、损耗、轮换出库的数量进行补充,计划内容应包括品种、数量、价格、金额、规格、型号和技术参数等。
第十二条 县发改局根据应急物资年度采购计划和相关要求,提出县级应急物资采购工作建议方案,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按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程序组织实施。使用上级对口专项资金采购应急物资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为应对重大和急需处置的突发事件,现有应急物资品种和数量不能满足应急需要时,由县发改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提出紧急采购计划,报请县政府同意后,由县发改局在保证采购物资数量、质量、功能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紧急采购。紧急采购资金应由县财政局全额保障。
第十四条 委托储备采购。对于食品、药品、肥料、种子、大型机械等不宜由相关部门(单位)承储的应急物资,由其主管部门与其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签订协议储备,县财政给予适当的经费补助。协议储备期间数量务必推陈储新,保证协议约定的最低库存量。
第四章仓储管理
第十五条 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应当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满足应对突发事件的需要。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规模及设施设备配备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达到应急物资储备业务管理的功能要求。
第十六条县相关部门(单位)参照县应急管理局确定的应急物资品种、规模以及相关文件等规定,采取部门(单位)和乡镇(街道办)承储、企业代储等方式进行储备,承(代)储单位具体承担应急物资的收储、轮换、日常管理和应急动用出库,并对应急物资的品种、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负责。
第十七条县应急物资储备库日常管理工作,应经县政府批准,授权委托第三方机构代储代管,县财政每年按政府购买服务支付该机构代储代管费用,并纳入年度预算给予保障。代管机构应明确安全责任,落实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防止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确保人员、物资和库房安全。
各成员单位通过上级各类资金购买的物资应自行管理,若专业性能强、机械设备较大、具备保密或危险特点等物资确需专业储备和管理的,应经县政府批准,与代储代管机构签订委托协议,并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十八条应急物资实行入库验收制度,严把验收程序、数量、质量关。对新采购入库的县级应急物资,管理方应认真核对入库通知书(附件1)、送货单、合同、质量检验单等单据,清点数量和质量验收,物资质量可委托具备资质的质检机构鉴定并出具检测报告,严禁质量不符合标准和技术要求的物资入库。入库完成后,及时填写货位卡(附件2 )和入库登记表(附件3)等相关信息。
第十九条 应急物资储备要严格执行“一符三专四落实”规定,做到账实相符,实行专库存储、专人保管、专账记载,落实物资品种、数量、质量和地点。入库完成后,视回收或不可回收的情形分类存放、码放整齐,及时填写货位卡便于快速装卸出库。
待储备管理条件允许,应急物资入库可逐步推行贴码、扫码入库制度,实行一码一物,条纹码内容包含此物品的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日期、入库时间等。
第二十条应急物资的储存、使用时间原则上不能超过规定年限。管理方应当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检查盘点,确保库存物资储存安全、质量良好。各承储单位于下一季度首月10日前将上季度末应急物资储备盘点情况(附件4)报送县发改局,县发改局汇总后抄送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作为应急物资管理、采购和动态轮换依据。县发改局每年组织不低于一次的全县应急物资质量全面检查。
第五章调拨管理
第二十一条 县级应急物资调拨由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县级相关部门(单位)向县应急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附件5),县应急管理局审核后向县发改局发出书面动用指令(附件6),县发改局根据指令向需要出库的管理方发出库通知书(附件7),管理方根据出库通知书,做好出库物资品种、数量、规格、型号等清点准备工作,并就相关物资进行质量检查,确保出库物资质量完好、使用安全。
第二十二条应急物资出库的运输车辆、装卸设备和人员原则上由应急物资接收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有特殊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发生重特大事件所需运力和通行保障由县应急管理局协调交通运输、公安、武警等部门实施联动保障。紧急情况下临时产生的应急物资装卸、运输等配送经费由县财政足额保障。
第二十三条应急物资出库时,应急物资管理方和应急物资接收单位应办理交接手续,填写好出库登记表(附件8)等。管理方及时做好货位卡、会计账、统计账、实物账的核销工作。
第二十四条紧急情况下的应急物资调拨出库,可采取电话、短信、QQ、微信等形式申请和发出相关指令,管理方应做好相关记录,物资调拨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补齐相关手续。
第六章使用、回收和轮换管理
第二十五条应急物资接收单位负责组织发放使用应急物资,做到发放有序、账目清楚、手续完备。
第二十六条 应急管理部门应对应急物资的使用维护进行必要的技术指导,指导使用者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使用者应当爱护应急物资,不得私自出售、出租、故意损坏和抛弃应急物资。
第二十七条 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根据应急物资的使用功能和使用情况,将物资分为回收类和不回收类。不回收类物资由应急物资接收单位妥善处置、规范管理。
第二十八条 应急处突工作结束后10日内,应急物资接收单位应及时将调拨的应急物资使用、回收、损耗等情况报送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财政局,自费对未使用或者回收类应急物资进行清洗消毒、维修保养、整理包装,运送至县应急物资储备库,由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单位核实验收、重新贴码、扫码入库(附件9)。
第二十九条 管理方对接近正常储备年限时间的应急物资,应及时报送县发改局申请轮换。经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财政局审核后,按有关规定进行动态轮换,轮换费用县财政局应全额保障。同时,本着杜绝浪费和合理利用的原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拨给相关使用部门(单位);生活救助类物资,可酌情用于冬春救助或临时救助;装备器材类物资,参照县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破损严重或超过正常储备年限无法使用的,以及使用后没有回收价值的应急物资,由管理方或应急物资接收单位提出报废申请,经县发改局、县应急管理局和县财政局确认后按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附件10)。对报废的应急物资的可利用部分应充分利用;无法利用的,可售给再生资源回收处理企业或个体经营者,报废处置残值收入上缴县财政局国库。
第七章监督和处罚
第三十条 县发改局会同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对全县县级应急物资承储单位开展每年不少于1次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应急物资采购、储备、发放、使用、回收等情况,接受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
第三十一条 相关部门(单位)及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给予通报整改,构成违纪违法行为的,视情节移交纪委监委或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一)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应急物资储备的;
(二)承储单位在库房、设施设备和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不及时改正的;
(三)因管理不善,造成应急物资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损失的;
(四)因调运、接收组织不力,导致应急物资不能及时到达指定地点,造成应急保障出现严重后果的;
(五)弄虚作假,造成应急物资储备账实不符的;
(六)有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其他行为的。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如与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相抵触,一律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西充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两年。《西充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充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府发〔2021〕8号)同时废止。
附件:1.西充县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入库通知书
2.西充县应急物资货位卡
3.西充县应急物资入库登记表
4.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汇总表
5.西充县县级应急物资调拨申请(式样)
6.西充县县级应急物资动用指令(式样)
7.西充县应急物资出库通知书(式样)
8.西充县应急物资出库登记表
9.西充县应急物资回收登记表
10.西充县应急物资报废登记表
附件1
西充县县级应急物资储备入库通知书
NO.R20XX—XX 号
承(代)储单位:
根据,安排你单位承(代)储下列物资,请按《西充县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规范管理,认真做好各项接收入库工作。入库完成时间截止年月日。入库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县发改局反馈。
储备品种 |
生产时间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元) |
金额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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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式 三 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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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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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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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发人: 审核人: 经办人:
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章)
X年X月X日
附件2
西充县应急物资货位卡
承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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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架/货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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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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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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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货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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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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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备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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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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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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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库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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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有效期 |
年月至年月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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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表格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附件3
西充县应急物资入库登记表
承储单位(盖章):
序号 |
入库 日期 |
供货单位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单价 (元) |
总金额 (元) |
生产 日期 |
保质期 |
生产 厂家 |
存储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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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三份,第一联储备库、第二联保管凭证、第三联存根。2.表格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审核人(签字):
附件4
月应急物资储备情况汇总表
填报单位(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物资名称 |
期初 库存 |
入库 数量 |
出库 数量 |
期末 库存 |
价值 (万元) |
剩余使用(保质)期限(月)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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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1.每月5日前填写上月底的应急物资储备情况。2.不同规格型号的同类物资合并汇总。3.物资数量发生变化时,需在备注栏中简要说明情况 |
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及电话:
附件5
西充县县级应急物资调拨申请(式样)
县应急管理局:
因(根据),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现申请调拨如下应急物资:
一、 顶平方米(单□棉□)帐篷;
二、 张钢丝床;
三、 件棉大衣;
四、 床棉被;
五、其余物资详见清单。
经办人(签名):
分管领导(签名):
主要负责人(签名):
××(单位名称)
×年×月×日
附件6
西充县县级应急物资动用指令(式样)
NO.D20XX—XX 号
县发展和改革局:
根据需要,决定在(储备单位和储备库点 )调拨应急物资如下:
一、 顶平方米(单□棉□)帐篷;
二、 张钢丝床;
三、 件棉大衣;
四、 床棉被;
五、其余物资详见清单。
请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物资调拨工作。
应急管理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接收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西充县应急管理局
×年×月×日
附件7
西充县应急物资出库通知书(式样)
NO.C20XX—XX 号
(储备单位或储备库点):
根据县应急管理局NO.D20XX—XX 号动用指令,决定在你单位(或库点 )调拨应急物资如下:
一、 顶平方米(单□棉□)帐篷;
二、 张钢丝床;
三、 件棉大衣;
四、 床棉被;
五、其余物资详见清单。
请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出库等工作。
发改局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接收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
×年×月×日
附件8
西充县应急物资出库登记表
承储单位: 出库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总金额(元) |
生产日期 |
保质期 |
生产厂家 |
接收 单位 |
领取人签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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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储单位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附件9
西充县应急物资回收登记表
承储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物资来源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归还物资状况 |
物资情况说明 |
归还物资单位联系人签字 | ||
完整 |
损坏 |
配件缺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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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储单位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附件10
西充县应急物资报废登记表
填表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
入库日期 |
物资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生产 日期 |
存储 年限 |
生产 厂家 |
存储 区域 |
报废 日期 |
报废 原因 |
报废 方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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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三份,第一联储备库、第二联保管凭证、第三联存根。2.表格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填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审核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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