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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2008794407H/2023-0005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2-05-20

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印发《西充县教科体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时间:2022-05-20 | 来源:西充县教科体局

各学校、片区教育督导组、直属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西充县教科体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办法(修订)》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2520日          


西充县教科体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教科体系统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建设程序,落实基本建设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建设项目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西充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西府发〔201423号)、《西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西府发〔201623号)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政府投资的基建项目。

第二章  项目前期工作

第三条规划入库

基建项目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学校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根据学校发展需要,做好校园建设的规划工作。各学校申报项目时,要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经学校行政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形成项目报告书报教科体局。教科体局组织计财股、基建中心等职能股室到现场核验后,确定项目进入系统项目库。

第四条立项

教科体局根据入库项目和建设资金情况,确定项目学校及建设内容,项目学校委托有资质的机构进行可研、环评、能评等,并形成书面报告送计财股,由计财股向县发改局申报立项。

第五条代理、勘察设计、预算、监理

一、代理单位的确定

投资总额在400万元(含400万元)以上项目的代理,由项目学校进行网上比选(按川府发〔20146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意见》)。比选流程:项目学校制定比选文件→基建中心、计财股初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核→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结果公示→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投资总额在400万元以下项目的代理,由项目学校自主确定,并书面上报教科体局基建中心、计财股初核,经分管领导复核、局主要领导审核后,签订合同开展代理业务。

二、勘察、设计、预算、监理单位的确定

单项合同价在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勘察、设计、预算、监理等服务单位的确定(按川财规〔202011号),由项目学校委托代理单位编制政府采购文件→基建中心、计财股初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核→县财政局采购监督股备案→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示→代理单位组织招标→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组织开标时,教科体局派工作人员到场监督。

单项合同价在10(含10万元)至30万元的勘察、设计、预算、监理等服务单位的确定,实行随机抽取。

单项合同价在10万元以下的勘察、设计、预算、监理等服务单位的确定,由项目学校自主确定,并书面上报教科体局基建中心初核、计财股复核,经分管领导审核后,签订合同开展业务。

费用标准:代理费用由中标方支付,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1%;地勘费用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设计费用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项目总投资60万元以上的项目预算费用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5‰60万元以下项目预算费用不超过3000元);监理费用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2.5%

第六条项目审图

新建项目、涉及结构变更的维修改造项目,需委托有资质的审图公司审图,其余项目施工蓝图必须报基建中心审核。

第七条财政评审

项目学校将立项文件、预算书(含电子文档)、施工蓝图各一份送至县财评中心进行评审;财评征求意见书经基建中心审核无误后,由校长签字,送财评中心出正式文件。

第八条施工招标

一、招标方式

总投资10万元以下的项目,学校按照“三重一大”事项处理,自主委托施工单位,并做好结算、决算;总投资10(含)-100万元的项目,进行固定价随机抽取,所有项目按照财评价下浮不低于5%作为招标控制价;总投资100万元(含)以上400万元以下的项目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总投资4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应急、改危、排险等项目按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招标流程

(一)随机抽取流程。项目学校带立项、财评文件各一份至代理单位制定招标文件→基建中心、计财股初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核→县财政局采购监督股备案→西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xichong.gov.cn/)公示3个工作日→代理单位组织开标→开标结果公示→定标→发中标通知书。

(二)政府集中采购流程。代理单位制定招标文件→基建中心、计财股初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核→县财政局采购监督股备案→四川省政府采购网公示→代理单位组织开标→开标结果公示→定标→发中标通知书。

(三)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投标流程。按规定方式确定招标代理单位→代理单位制定招标文件→基建中心、计财股初核→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核→发改政策法规股备案审查→在四川省建设网发布招标公告→组织开标→评标报告备案→评标结果公示→定标→发出中标通知书。

(四)组织开标时,教科体局派工作人员到场监督。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缴纳、压证施工、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存储、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及缴纳工伤保险

开工前,中标企业应做好以下事项:一是通过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缴纳至县政务中心专户或开立银行保函交至项目学校;二是一律实行压证施工;三是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在工程所在地的银行足额存储工资保证金或申请开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四是到社保局为建筑工人足额缴纳工伤保险。

第十条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文本一式八份,报教科体局基建中心、计财股初核,经分管领导复核,主要领导审核,县司法局对合同文本审查后,甲乙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送县住建局、发改局存档。采购类项目到财政局采监股备案。

第三章  施工管理

第十一条报规、报建

学校新建项目需具备立项文件、设计方案(含效果图)、全套施工图、施工图审查报告、用地文件、人防文件等到规划局进行备案,并办理《规划许可证》;凭《规划许可证》、招标资料、施工合同等资料,开工前到住建局办理《施工许可证》。

第十二条项目现场管理

一、项目学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地勘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必须尽责履职,严格签到,严控缺位。

二、教科体局项目领导和项目学校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工作的管理,对施工方及监理方人员到位情况、项目进度、安全管理、民工工资发放等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主要做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施工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报学校、监理同意;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实施规划和实施细则报学校审核同意;学校必须组织监理、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并邀请计财股、基建中心工作人员做好图纸会审,并作好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再由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

(二)材料检测:所有入场材料必须向学校提供合格证及复检报告。

(三)分部分项验收:包括基础验收(验基、验筋、验桩等)、主体验收(梁、板、柱验收、砖砌体验收)、竣工综合验收。验收时,学校通知施工单位、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责任主体,由基建中心组织监管部门,现场验收。隐蔽工程学校必须留存影像资料。

(四)工程变更:基建项目严禁随意变更,因质量安全、勘察设计错误、工程环境变化、心得技术和知识或政府对该建设项目有了新的要求等特殊情况发生工程变更的,需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设计、监理、业主现场代表签字,项目学校进行初核,经教科体局审核同意后,向县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由县发改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部门现场核实,提出会审意见报县人民政府审批后实施。变更工程造价须经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确定。

第十三条进度管理

一、所有县级及以上重点项目均制定《月进度分解表》,任务分解至月,按图督查,督查结果,按县政府相关文件考核。

二、为确保重点项目进度,基建中心安排工作人员专人联系,责任到人。

三、非重点项目开工后项目学校制定倒排工期表,按表督查,督查结果,按县政府相关文件考核。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

一、所有项目必须与基建中心签订《安全责任书》(见附件一),明确职责。

二、严格按《安全责任书》规定的条款落实安全措施,进行安全管理。

第四章  竣工管理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

一、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完成设计蓝图和财评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二)完整、规范的竣工资料,一式四份装订成书。

二、验收程序

(一)项目初验:学校组织五方责任主体对照图纸、财评清单严格进行初步验收,发现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具备验收条件后,由学校向基建中心提出书面申请。

(二)职能部门综合验收:基建中心邀请招监委组成部门、业务主管部门、专项验收部门相关人员到场验收。对不能通过验收的,学校要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到位,造成的损失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三)竣工验收合格后,学校应做好使用交接及固定资产入账,并做好资产的后续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结算送审

所有项目一律实行竣工审计制度。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学校和项目监理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按照合同要求,对照竣工资料,进行初步结算,将初步结算结果及相关资料报基建中心审查。通过审查后,项目学校和施工单位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学校应对提供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十七条资料管理

项目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各学校须将项目立项文件、审批文件、施工合同、竣工图、隐蔽工程资料及各环节验收的资料照片或视频、决算书、财务审计报告、施工日志、监理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学校基建管理资料等有关从项目筹划到竣工验收的各环节文件资料,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并上报基建中心一份,学校档案室归档一份。

第五章  资金管理

第十八条资金拨付

一、项目资金拨付严格执行施工过程结算制度,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款。办理流程:项目学校填写拨款申请单→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审签(基建中心现场确认项目进度和质量后,按程序审签)→项目学校大平台申报→财政局支付中心拨款。

二、投资总额在1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分两次拨款,分别为竣工验收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80%、审计完成后拨付至97%100万元至400万元(含)的项目分三次拨款,主体完工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50%、竣工验收后拨付至合同金额的80%、审计完成后拨付至97%400万元以上项目按照项目具体情况约定。剩余3%作为质保金,用于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时的处理,如在质保期内未出现质量问题,质保到期后,施工企业可申请拨付。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前,勘察费、监理费、设计费用拨付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60%,其余40%在项目审计后拨付。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九条严格按《西充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西府发〔201423号)及《西充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西府发〔201623号)等责任追究办法执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西充县教科体系统基建项目管理办法》(西教科体发〔2021〕31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XX学校关于XX的报告(模板)

        2.西充县教科体系统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书

        3.西充县教育专项资金拨款申请单


附件1

XX学校关于XX的报告(模板)

教科体局:

基本情况(......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

(二)......

(三)......

二、维修方案及资金概算

(一)维修改造......,面积XX平方米,约需资金XX万元。

(二)维修改造......,面积XX平方米,约需资金XX万元。

(三)......

以上X项,共需资金约XX万元,恳请县教科体局予以解决。

特此报告。

(灾情等现场图片附后)



西充县XX学校(盖章)    

XXX日          


附件2

西充县教科体系统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管理,压实责任,确保我系统建设项目安全施工,特制定此安全责任书:

一、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五牌一图”标牌,标牌规格合适、字迹端正、线条清晰、表示明确,并固定在现场内主要进出口处,严禁将挂在外脚手架上。(“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

二、项目自施工方进场起,学校应安排专人对项目工地进行管理监督,学校是项目建设的安全责任主体,校长是安全责任第一人。

三、学校应对全体教职员工及学生进行专题安全教育,并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隔离,悬挂警示标语与提示标识牌。

四、学校应要求施工方相关人员压证施工,确保施工人员有相应资质,施工方必须严格按照图纸施工,不得随意变动图纸,修改设计,如有特殊情况应按程序报相关监管单位和相关领导批准后方能实施。

五、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六、施工单位管理人员及工人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做到高挂低用及牢固,设置必要的警戒,严禁高空坠物。施工单位工人不得从柱子钢箍上下,钢筋骨架无论其固定与否,不得在上行走。

七、施工单位在主体及装修施工时,必须作好外架的搭设和安全网的挂贴,脚手架的搭设应遵照《脚手架搭设的安全要求》。

八、施工单位应对现场机具进行正常维护和定期保养。使用垂直运输机械(如塔吊、门字架等),必须有劳动局颁发或安检核定的使用许可证,方能使用。

九、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应随时有施工负责人,不得存在无施工负责人的现象,如施工负责人有事不在现场,应指定临时负责人。在夜间施工时,施工单位必须有管理人员值班,管理人员值班名单应上报学校

十、临时用电必须统一布置,所有电器一律设置漏电开关,实施中全过程监督检查,确保及时发现并督促解决用电安全隐患。

十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内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认真贯彻"谁施工谁负责,安全防火"的原则。

十二、施工单位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做好安全资料及现场安全文明工作。在新工人入场时,应进行入场教育及安全三级教育。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由学校及基建中心各执一份,学校应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执行,如学校未按此协议进行监督管理,将按相关规定严格问责。

甲方:西充县教育科技和体育基建中心(盖章)

法定代表人: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20    年    月    日


附件3

档案编号:

西充县教育专项资金拨款申请单

申请单位(盖章)                                日期:                              第         次               拨款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立项文号


财评金额


财政资金文号


合同金额


施工(地勘、设计、监理等)单位名称


审计金额


本次申请拨付金额


累计拨款金额

(含本次)


累计拨款比例

(含本次)


项目施工单位意见:




(公章)

项目监理单位意见:




(公章)

项目业主单位法人意见:

教科体局

审核意见

分管股室(单位)



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


财政局

审核意见

分管股室


分管领导


主要领导


经办人(项目业主单位):联系电话:

注意事项:

1、工程资料和主管部门签审的所有资料原件存业主单位,装订存档;

2、资金拨款单应附发改局立项文件、财评文件、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审计决定、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不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履约保证金证明;

3、监理单位意见应对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产值进行确认,并明确本期应当拨付的工程价款,并由本项目合同内总监签章;

4、项目业主单位意见应由本单位法人签署意见;

5、非工程资金(如勘察、设计费等)无需施工、监理单位签署意见;

6、资金拨款单由业主单位项目负责人送相关部门审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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