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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2MB16320264/2023-0001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成文日期
2023-05-15

西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关于推荐申报西充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3-05-17 | 来源:西充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乡镇街道办)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我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进一步加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南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相关要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将开展西充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定义。

(二)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三)在全范围内具有突出的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

(四)在全范围内具有展现传统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五)在一定群体中具有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六)具有鲜明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二、推荐申报程序

(一)遴选项目。项目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对具备条件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材料进行初筛,报县文广旅局审核

(二)资料提交。项目单位提交推荐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推荐申报书(见附件1)。推荐申报表请各单位和个人自行在西充县人民政府官网或文旅西充微信公众号下载保存备用(推荐申报书中的填表要求,提交电子文档时不再保留)并于20235261830前,将申报纸质档一式三份,连同电子档报送至县文广旅局文保(非遗)股314办公室

2.推荐申报图片、视频等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三)材料审核。文广旅局对各单位提交的电子文档推荐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回限期修改。材料审核从2023529日开始,提交补充修改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2362日,在此期间内未完成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后续评审程序。

(四)专家评审县文广旅局负责组织市县两级专家采取实地调研、会议讨论等方式,对审核通过的推荐申报非遗项目进行评审。

公告公示。县文广旅局按程序报西充县县人民政府审批,并公布西充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单。

三、工作要求

做好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具有基础性作用,事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长远发展。各乡镇(街道办)要以对历史和事业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各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办)要充分发挥传承人、传承群体、专家学者和行业协会积极作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遴选推荐申报项目。

(二)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乡镇(街道办)对项目是否符合推荐申报条件、保护单位是否具备保护资格和能力进行认真审核,确保保护计划的可行性、有效性。

(三)各项目申报主体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准备推荐申报材料,做到真实可靠、准确精炼,严格按照时限要求完成资料填报提交电子版和材料邮寄工作。

(四)各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各栏签章处必须由相关管理部门签章,在申报过程如有填写不实、弄虚作假等行为,一律取消其评选资格

局直属各单位参照以上程序组织本单位的推荐申报工作。

联系人:赵琴,18121804599;邮箱:101752175@qq.com

附件:

1.西充县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

2.西充县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图片、视频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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