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2022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定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精神,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发挥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长效性补贴政策“叠加”作用,有力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和发展壮大我县粮食生产大户,加快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22〕123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2〕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以粮食规模经营主体为载体,通过实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支持推广应用先进农业技术和现代农机装备,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提升粮食生产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县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对种粮大户的补贴遵循“统一标准、简便易行”“谁种粮、补贴谁”“多种多得、少种少得”“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补贴对象
种粮大户是指承包或租种耕地达到一定规模,集中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农户、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经营主体划分,主要有种粮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类型。
(二)基本条件
1.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其中,小春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大春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粮食作物之间的间、套种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种植大、小春两季,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进行申报、补贴。
2.县域内种粮大户需达到的种粮面积(不含复种面积)为:种粮农户30亩、家庭农场100亩、土地股份合作社200亩、农民专业合作社300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500亩、村集体经济组织30亩(含村集体自留的“公田”、托管的土地、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等)。
3.种粮大户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签有书面租种合同。国有农场、科研院所等单位没有发包耕地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4.耕种必须符合我县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不得粗放种植。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统一耕种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产品等。
5.能独立承担种植风险,自负盈亏,并享有产品处置权。
6.按规定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备案,未申报备案的不予补贴。
制种企业或单位不纳入补贴范围。
四、申报审核流程
(一)自主申报备案。符合补贴条件的种粮大户,需在每年7月底前自行向耕地所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收获在当年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申报时须如实填报《四川省年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村(居)委会确认盖章,并提供租种耕地合同书原件或以土地入股的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原件以及相关复印件等资料。各乡镇(街道)核对后,将原件退回种粮大户,并建立分户清册,汇总备案数据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二)面积核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的种植面积相关资料,负责组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种粮大户申报的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开展县级复核,并将核实结果反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公告公示。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面积核实结果进行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区)两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种粮大户姓名、种粮地点、耕地面积、种植面积、补贴金额以及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的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重新核查核实后再次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确定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每年8月20日前将《四川省年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表》上报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
(四)审核汇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种粮大户补贴面积进行核实、汇总后,于每年9月5日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填报《四川省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汇总表》上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五、补贴金额及标准
(一)补贴金额。《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22〕123号)下达我县2022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884.81万元。
(二)补贴标准。我县2022年种粮大户补贴与2022年度水稻、玉米、小麦种植面积挂钩,种植大、小春两季,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进行申报、补贴。粮食作物之间的间、套种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结合2022年6月份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的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我县2022年种粮大户符合补贴门槛524户,种植粮食面积129130.96亩,核实补贴面积110588.16亩,上级下达补贴资金884.81万元,补贴单价为80元/亩,共计补贴884.70528万元,2021年种粮大户补贴结转入640.81元,应结转下年1688.01元。
六、补贴兑付
(一)补贴信息收集录入。一是种粮农户信息录入。根据南充市惠民惠农补贴发放要求,种粮大户是农户个人的,其补贴信息通过微信小程序“南充一卡通阳光审批”的“种粮大户补贴”模块进行申报,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根据核实的补贴面积指导于2022年10月25日前完成信息录入。二是新型经营主体信息收集。种粮农户是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收集其统一信用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将形成电子档信息报农业农村局。
(二)补贴资金打卡兑付。各乡镇(街道)按系统流程于2022年11月15日前完成种粮大户农户个人补贴审核操作,将补贴系统数据推送至南充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于11月30日前打卡直发到户。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补贴通过其基本账户兑付,确保资金来源、去向清晰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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