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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22MB1623955N/2022-0002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西充县农业农村局
成文日期
2022-10-31

西充县2022年种粮大户补贴实施方案

时间:2022-10-31 | 来源:西充县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稳定种粮农民补贴,让种粮有合理收益”精神,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发挥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和长效性补贴政策“叠加”作用,有力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鼓励和发展壮大我县粮食生产大户,加快推进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进一步稳定粮食生产,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22123号)和《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省级财政种粮大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农发〔2022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稳粮增收、提质增效、创新驱动的总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以粮食规模经营主体为载体,通过实施种粮大户补贴政策,支持推广应用先进农业技术和现代农机装备,大力开展社会化服务,推进机械化、规模化、集约化的绿色高效现代农业生产方式,提升粮食生产质量和效益,促进我县粮食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基本原则

对种粮大户的补贴遵循“统一标准、简便易行”“谁种粮、补贴谁”“多种多得、少种少得”“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补贴对象及条件

(一)补贴对象

种粮大户是指承包或租种耕地达到一定规模,集中种植主要粮食作物的农户、法人或其他组织。按经营主体划分,主要有种粮农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以及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类型。

(二)基本条件

1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至少种植一季主要粮食作物。其中,小春主要粮食作物为小麦;大春主要粮食作物为水稻、玉米。粮食作物之间的间、套种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种植大、小春两季,补贴面积不重复计算,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进行申报、补贴。

2县域内种粮大户需达到的种粮面积(不含复种面积)为:种粮农户30亩、家庭农场100亩、土地股份合作社200亩、农民专业合作社300亩、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500亩、村集体经济组织30亩(含村集体自留的“公田”、托管的土地、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等)。

3种粮大户租种耕地,必须与土地承包户签有书面租种合同。国有农场、科研院所等单位没有发包耕地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4耕种必须符合我县主要种植模式和技术要求,不得粗放种植。生产经营管理规范,统一耕种土地、统一购买农资、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销售产品等。

5能独立承担种植风险,自负盈亏,并享有产品处置权。

6按规定向所在乡镇(街道)申报备案,未申报备案的不予补贴。

制种企业或单位不纳入补贴范围。

四、申报审核流程

(一)自主申报备案。符合补贴条件的种粮大户,需在每年7月底前自行向耕地所在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报收获在当年的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申报时须如实填报《四川省年种粮大户补贴申报表》(附件1),经所在村(居)委会确认盖章,并提供租种耕地合同书原件或以土地入股的相应证明材料、身份证原件、工商营业执照(或统一信用代码证)原件以及相关复印件等资料。各乡镇(街道)核对后,将原件退回种粮大户,并建立分户清册,汇总备案数据上报县农业农村局,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二)面积核实。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备案的种植面积相关资料,负责组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种粮大户申报的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开展县级复核,并将核实结果反馈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公告公示。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将面积核实结果进行乡镇(街道)和行政村(社)两级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种粮大户姓名、种粮地点、耕地面积、种植面积、补贴金额以及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的监督电话等内容,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如有异议,重新核查核实后再次公示,直至群众认可。公示确定后,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每年820日前将《四川省年种粮大户补贴分户统计表》上报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

(四)审核汇总。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对种粮大户补贴面积进行核实、汇总后,于每年95日前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联合填报《四川省年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汇总表》上报市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审核汇总后上报农业农村厅、财政厅。

五、补贴金额及标准

(一)补贴金额。《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财政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的通知》(川财农〔2022123号)下达我县2022年种粮大户补贴资金884.81万元。

(二)补贴标准。我县2022年种粮大户补贴与2022年度水稻、玉米、小麦种植面积挂钩,种植大、小春两季,按种植面积大的一季进行申报、补贴。粮食作物之间的间、套种不重复计算补贴面积。结合20226月份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开展的种粮大户补贴面积核查工作,我县2022年种粮大户符合补贴门槛524户,种植粮食面积129130.96亩,核实补贴面积110588.16亩,上级下达补贴资金884.81万元,补贴单价为80/亩,共计补贴884.70528万元,2021年种粮大户补贴结转入640.81元,应结转下年1688.01元。

六、补贴兑付

(一)补贴信息收集录入。一是种粮农户信息录入。根据南充市惠民惠农补贴发放要求,种粮大户是农户个人的,其补贴信息通过微信小程序南充一卡通阳光审批种粮大户补贴模块进行申报,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要根据核实的补贴面积指导于20221025日前完成信息录入。二是新型经营主体信息收集。种粮农户是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各乡镇(街道)要及时收集其统一信用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将形成电子档信息报农业农村局。

(二)补贴资金打卡兑付。各乡镇(街道)按系统流程于20221115日前完成种粮大户农户个人补贴审核操作,将补贴系统数据推送至南充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监管系统,于1130日前打卡直发到户。家庭农场、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的补贴通过其基本账户兑付,确保资金来源、去向清晰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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