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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西充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成文日期
2024-03-2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常见误区(二)

时间:2024-03-29 | 来源:西充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局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简称居保是国家为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项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模式,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方式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以下常见误区

误区五:缴费档次一经确定,就不能改变?

错误。西充县城乡居保当前共有17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每年都可以随时进行调整当年还未缴费的参保人,可直接选择新的缴费档次进行缴费;当年已缴费成功的可以直接到税务部门或线上缴费渠道选择更高档次补缴保费差额。已经领取待遇的参保人,不能补缴保险费。

误区六:缴费越少回本越快,缴费越多越不划算?

错误。

城乡居保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加发基础养老金(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才有)

基础养老金标准目前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133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39(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缴费总额+政府补贴总额+利息。较低的缴费档次会导致个人账户储存额低,从而影响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城乡居保待遇,影响终身)

误区七:参保人死后不办保险注销登记手续,就可以一直领取养老金?

答:错误。死亡冒领不仅操作难度大,而且会付出更大代价。原因有三:一是待遇领取人每年必须进行生存认证一次,超过12个月未认证,系统就会自动停发其待遇;二是领取人死亡后60日内申报死亡注销,还可以领取丧葬费及抚恤金;三是城乡居民养老金属于国家社保基金,冒领多领属于违法行为,必须法定追回。

误区八:只要办理了待遇领取手续,后面不需要再做什么,就能每年按月领取养老金?

答:错误。领待人员每满12个月应当主动进行一次领取待遇资格认证(生存认证),否则将停发养老金!直到再次认证成功后才会恢复发放并补发停发月份的养老金。

领待人员可选择下列方式进行认证:1.凭有效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或西充县政务服务中心居保窗口进行线下认证;2.凭有效身份证至村(社区)协办员处进行线下认证或村(社区)协办协助领待人通过四川人社、四川e社保进行线上认证;3.通过四川人社、四川e社保APP自行进行线上认证;4.因高龄或疾病等原因无法通过前三种方式认证的,由乡镇(街道)便民中心工作人员或村(社区)协办员实施上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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