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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运渣土车辆未覆盖被处罚
近日,西充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辆拖运渣土的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未进行覆盖,渣土沿环城大道三段公园天玺路段洒落,导致城区街道污染,被当即叫停。
该车辆未覆盖导致道路污染的行为违反了《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随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司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给予了行政处罚。
针对渣土运输车辆存在的问题,我局将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巡查频次,及时制止和减少渣土运输违规乱象,全力打造洁净的城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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