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补齐租赁住房短板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解决新市民、新青年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我县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大力推动此项工作,落实金融、税务、水电气等部门支持政策,一是坚持以解决新市民、新青年等住房问题为主要出发点。二是坚持小户型、低租金。三是坚持市场化运作。四是坚持主要利用存量闲置土地和闲置房屋建设。
下一步,我中心将多措并举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新市民、新青年等住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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