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西充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4-07 18:15

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巡察办职能简介

1.向上级巡视或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年度巡察工作总结、重要情况和信息等。  

2.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3.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4.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5.对县委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6.配合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及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7.健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的联系机制,负责与其进行沟通衔接。

8.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上级巡视或者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巡察办2021年重点工作

1.开展30个单位的常规巡察

2.建立巡察数据系统

3.开展已巡察单位的反馈、督实巡察整改

4.完成市级简报信息报送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巡察办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综合股、巡察股。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巡察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巡察办2021年收支总预算126.15万元,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35.4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巡察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巡察办2021年收入预算126.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15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巡察办2021年支出预算126.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15万元,占48%;项目支出65万元,占5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巡察办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6.15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35.4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巡察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6.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巡察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6.15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35.4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巡察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巡察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126.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8.63万元,占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87万元,占7%;卫生健康支出4.21万元,占3%;住房保障支出4.44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43.6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5.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9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4.2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4.4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巡察办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1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3.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交通费。

公用经费7.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办公设备购置、水费、电费、公务接待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巡察办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92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021因公出国(境)费较2020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公务接待费0.92万元。计划用于上级检查工作及外县交流工作等公务接待。

2021年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减少0.03万元,下降3%。主要原因是严格坚持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

2021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1年没有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9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巡察办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巡察办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巡察办运行经费支出7.82万元,比2020年增加2.7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日常运转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底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文件柜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巡察办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对30万元以上项目还按要求编制了专项绩效目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单位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巡察办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 部门收入总表

1-2. 部门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表

5. 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6.2021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部门预算)

7.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扫一扫用手机打开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 西充县人民政府

西充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联系电话:0817-4202002

网站标识码:5113250024

ICP备案:蜀ICP备2023003580号-1

川公安网备51132502000032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

四川省互联网举报中心

网络110报警服务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