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西充县气象局职能简介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组织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分发;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二)西充县气象局2021年重点工作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森林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管理本行政区域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象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检查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气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统一领导和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区、市)人民政府对县(区、市)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上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本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西充县气象局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机构个数1个,单位内设机构5个,分别为:办公室、气象台、观测股、财务股、防灾减灾股。现有在编在职职工9人,离退休职工6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西充县气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西充县气象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7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下降1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西充县气象局2021年收入预算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西充县气象局2021年支出预算7万元,其中:项目支出7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西充县气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万元;支出包括: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充县气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经费收入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西充县气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气象事务(款)其他气象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充县气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西充县气象局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21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21年无公务接待任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2021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度,西充县气象局单位运行经费支出7万元。,较2020年减少1万元,下降12.5%。主要原因是经费收入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西充县气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1年西充县气象局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气象事务:指用于气象事务方面的支出。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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