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大全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3 11:00

 

按照国家财政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县2018年预算编制文件精神,大全镇政府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预算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经县级主管单位审定同意,现将编制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镇党委、政府要通过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切实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精准扶贫和法律法规,围绕农业、农村、农民搞好服务。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脱贫致富奔小康。二是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三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四是推动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五是进一步转变工作职能,改进工作方式。

1、党政工作办公室:负责政府文件的起草、打印、收发、文号的编制以及印章的管理,档案管理、依法治理、机关干部

签到管理、党政网文件收发等工作;负责监督便民中心值班情况、开门关门、卫生、计生的安排、检查及临时值班人员的调配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政府后勤及食堂管理;负责河道的整治管护和水面环境监管负责;兼任水利员,负责全镇渠道的管护和产生活用水的调节和防洪等工作。4人

3、群众工作办公室:负责综治、信访、维稳、大调解、司法等的全面工作;负责做好定期安全检查、培训、软件资料上报及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工作。兼交管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做好交管办的日常事务工作。

4、财政所: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督促乡镇严格执行预算,编制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支出管理,贯彻“厉行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管理。负责国有资产的购置、登记和处置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负责村级债务管理,防范财政风险,切实采取措施化解村级债务和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县财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5、社会事业中心:主要承担宣传文化、科教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和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承担村镇规划建设、乡村道路修建及养护等工作。推进农村能源建设,实施农村清洁工程,不断改善农村卫生条件和人居环境。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培养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开展农民健身活动。

    6、农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精准扶贫、农业、林业、水利和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经济结构调整、农业基础设施建设、防汛抗旱、动植物防疫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7、民政所:民政优抚、防灾减灾、民政残疾老龄等工作。加强农村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规定,镇统一设置党委、人大、政府。纪检、监察和人民武装部、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设置,确定人员负责日常工作。镇机关行政编制20名(其中党政领导编制7名),事业编制15名。

设置党政办公室,工作人员5名;设置财政所,工作人员4名;设置社会事业中心,工作人员7名;设置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8名;设置民政所,工作人员3名; 设置经济法制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设置群众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4名。

三、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是大全镇政府,以及党政办、财政所、民政所、安全生产办公室行政部门和农业服务中心和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事业部门。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大全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494.07万元,其中: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结转27.34万元,占5.53%;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6.73万元,占94.47%。

2018年支出预算494.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1.16万元,占79.17%;项目支出102.91万元,占20.83%。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大全镇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466.73万元,支出预算总计494.0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5.97万元,下降4.99%;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97万元,下降4.99%。主要原因是2018年预算是未将民政事业、城乡低保等资金纳入财政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大全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6.73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94.46%。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5.97万元,下降4.9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大全镇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22万元,占30.81%;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50.89万元,占10.30%;住房保障支出22.20万元,占4.49%;农林水支出239.96万元,占48.57%;城乡社区支出9.00万元,占1.82%;节能环保支出15.00,占3.04%;公共安全支出4.8万元,0.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3(项)152.2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以及政府机关工作运行经费、三公经费、退休人员活动经费、遗属补助等。

2.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7(款)04(项)50.8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事业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3.农林水(类)213(款)01.05.07(项)239.9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以及农村扶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村支部和村委会补助等费用。

4.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22.2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费用。

5.公共安全(类)204(款)99(项)4.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综治、消防、治安等设施建设费用。

6.城乡社区(类)212(款)05(项)9.00万元,主要用于场镇和城郊结合部环境治理以及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7.节能环保(类)211(款)04(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大全政府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1.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3.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7.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大全政府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

1. 2017年和2018年都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2018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3万元。计划用于上级单位来我镇工作联系以及工作检查,在镇伙食团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相比,无增减。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大全政府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级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大全政府运行经费支出27.54万元,比2017年下降0.56万元,下降1.9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级政府2018年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级政府2018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 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3(项),指机关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以及政府机关工作运行经费、三公经费、退休人员活动经费、遗属补助等。。

8. 文化体育与传媒(类)207(款)04(项),指政府社会事业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等。

9. 农林水(类)213(款)01.05.07(项),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社会保障缴费以及水利工程维护、扶贫、村支部和村委会补助等费用。

10. 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指财政部门批准用于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管理费用。

11.公共安全(类)204(款)99(项),主要用于社会综治、消防、治安等设施建设费用。

12.城乡社区(类)212(款)05(项)9.00万元,主要用于场镇和城郊结合部环境治理、公厕维修、园林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费用。

13.节能环保(类)211(款)04(项)15.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环境环境综合整治、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环境保护能力建设、宣教、试点示范等。

1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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