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1、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2、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完善农村医疗、养老、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新型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3、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普及农村法制建设,强化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信访和民事纠纷调解,维护农村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4、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加强农村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党组织领导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常林乡政府内设9个党政内设机构和2个事业机构。
1、 党政内设机构
党政办公室、人大办公室、纪检监察办、人武国防办、工青妇办、综治信访维稳办、民政办公室、财政所、安全监管办
2、 事业内设机构
(1)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技、农机、林业、畜牧、农村能源等技术服务工作
(2)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农村文化市场培育,“农家书屋”等乡村文化建设、文物保护、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和广播影视服务工作及统计工作。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纳入部门预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包括西充县常林乡人民政府本级。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常林乡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891.65万元,其中: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91.65万元,占100%。
2018年支出预算891.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0.8万元,占85%;项目支出130.85万元,占15%。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常林乡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891.6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38万元,下降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津贴减少,2018年较2017年有所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常林乡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65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38万元,下降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常林乡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0.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0.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常林乡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5万元。
1.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较2017年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任务安排,无出国(境)团组人次,无因公出国(境)费拨款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没有更新购置公务用车计划和公务用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3.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4.5万元。计划用于接待县级部门指导乡开展的各项工作,迎接市、省相关部门检查工作。2018年公务接待与2017年相比无变化。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常林乡2018没有政府性基金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常林乡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34万元,比2017年减少2.88万元,下降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没有实施政府采购计划,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部门2017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日常办公设备。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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