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祥龙乡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8-02-23 11:00

一、工作职能及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办理上级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祥龙乡人民政府属于一级部门预算单位,编制人数33人。2018年单位实有人数合计24人,其中在职24人,退休1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西充县祥龙乡人民政府2018年收入预算464.87万元,其中: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64.87万元,占100%

2018年支出预算464.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68万元,占82.75%;项目支出80.19万元,占17.2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西充县祥龙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464.87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41万元,减少1.98%。主要原因是2018年公业务费较2017年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西充县祥龙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28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9.41万元,减少1.98%

1工资性支出35.68万元,其中:工资津贴支出13.74万元,两险一金7.9万元,村、组干部补助13.56万元,遗属补助4.58万元

2、项目支出80.19万元,其中:会议1.19万元,综治信访维稳经费4万元,场镇建设维护及环境综合治理费9万元,警务室经费0.8万元,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48万元,人大经费3.5万元,武装经费1.5万元,关工委经费1万元,妇联经费1万元,人大代表之家经费2.5万元,脱贫攻坚、河长制、防汛减灾等专项工作经费3万元,贫困村工作经费1万元,信息公开经费2.1万元,农民夜校经费1.6万元;

3、公业务费安排情况:日常运转经费(含工会经费)24万元,公务接待及限额3.6万元,退休人员活动经费0.3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西充县祥龙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及限额为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学习等。

1.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没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无公务用车,故表为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西充县祥龙乡人民政府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没有。故表为空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没有,故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西充县祥龙乡人民政府运行经费支出24万元,较2017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西充县祥龙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万元,主要用于电脑、打印机、办公桌椅等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31日,西充县祥龙乡人民政府无车辆,本部门2017年末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中没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设备。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指主要是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国家通过立法,积极动员社会各方面资源,保证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公民能够维持生存,保障劳动者在年老,失业,患病,工伤,生育时的基本生活不受影响,同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增进公共福利水平,提高国民生活质量。

9.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指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用于文化体育与传媒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指援助其他地区资金中用于住房保障的支出。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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