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及主要工作
1、扶贫开发。
2、移民安置及后期扶持。
3、负责全县有关扶贫开发、移民工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对全县扶贫开发资金和移民资金、项目、工作的稽查审计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扶贫开发、移民工作情况统计、动态监测、绩效考评。
4、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接待、处理、管理工作,协调、指导有关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安置、后期扶持政策宣传工作。
5、负责三峡外迁移民管理和后续实施工作。
6、承办县政府和省、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设置5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2、扶贫规划项目股。3、社会扶贫股。4、移民规划安置股。5、财务与统计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我局的全部收支情况。我局无二级局。
四、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308万元,其中:上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8万元,占100%。
2017年支出预算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1万元,占0.69%;项目支出97万元,占0.31%。
五、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计30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2万元,增长0.66%。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重,各级检查验收增多,人员较去年有所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万元,占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22万元,增长0.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2万元,占0.49%;社会保障45万元,占0.14%;住房保障支出14万元,占0.0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15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全年工资,津补贴、奖金。
2. 一般公共服务23万元,用日常运转经费,主要包括办公费、打印费等日常开支。
3. 社会保障45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及医保。
4.住房保障14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6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无公务用车购置费万元;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6万元。
1.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主要原因是实行公车改革。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5.6万元。计划用于脱贫攻坚检查及会务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无增加。主要原因是脱贫攻坚任务重仍需经费做保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本部门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无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局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全部为电脑打印机等日常办公用品。
十二、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存款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表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表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表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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