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充县民政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事项类别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主体 | 公开时限 | 公开渠道 | 公开形式 | 公开对象 | 咨询及监督电话 |
机构信息 | 机构概况 | 机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电话、传真、通信地址、邮政编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三定方案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社会 | 0817-4200847 |
机构职能 | 依据三定方案确定的本部门法定职能 | ||||||||
领导分工 | 西充县民政局领导姓名、职务、简介、分工 | ||||||||
内设机构 | 局机关内设机构名称、职能、联系电话 | ||||||||
下属事业单位概况 | 下属事业单位名称、职能、联系电话 | ||||||||
政策文件 | 法律、法规 | 国家有关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区划地名、基层政权、社区建设、慈善事业、殡葬管理、婚姻收养的法律、法规和全省有关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区划地名、基层政权、社区建设、慈善事业、殡葬管理、婚姻收养的地方性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27号) | 政策法规处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社会 | 0817-4200847 |
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 | 国家部委和省政府有关社会组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区划地名、基层政权、社区建设、慈善事业、殡葬管理、婚姻收养的规章 | ||||||||
其他政策文件 | 民政厅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制定或民政厅制定的政策性文件 | ||||||||
重点工作 | 提案建议 | 对县人代会、政治协商会议代表提案、建议的答复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4200847 | |
规划计划 | 县民政局业务规划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4200847 | ||||
社会组织管理 | 社会组织变更、注销、等级评估、年检结果、行政处罚信息,提供服务的社会组织名称、办公地址、资质状况,社会组织党建情况以及慈善组织信息等情况。 | 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股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5255508 | ||||
社会救助 | 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困难群众救助信息。 | 城乡低保管理中心、社会救助福利中心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0817-5255798 0817- 5255655 |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 | 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 | 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股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5255565 | ||||
区划地名 | 区划地名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 | 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股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5255565 | ||||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 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股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5255648 | ||||
社会事务 | 社会事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 | 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股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5255508 | ||||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 | 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工作动态等信息 | 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股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5255508 | ||||
民生工程 | 民生工程年度计划、总结和推进情况 | 办公室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4200847 | ||||
“放管服”改革 | 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服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 | 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股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5255508 | ||||
财政预决算 | 各年度财政预决算等信息 | 规划财务股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5255768 | ||||
彩票公益金公示 | 福利彩票公益金管理制度、资金使用情况 | 规划财务股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5255768 | ||||
行政处罚 | 社会团体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内未开展活动的处罚;对社会团体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超出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违反规定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侵占、私分、挪用社会团体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情形的处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处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涂改、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民办非企业单位印章,超出其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活动,拒不接受或者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的,设立分支机构,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侵占、私分、挪用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资产或者所接受的捐赠、资助,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筹集资金或者接受使用捐赠、资助等情形的处罚;对养老机构未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签订服务协议(或者协议不符合规定),未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开展服务,配备人员的资格不符合规定,向负责监督检查的民政部门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拒绝提供反映其活动情况真实材料,利用养老机构的房屋、场地、设施开展与养老服务宗旨无关的活动,歧视、侮辱、虐待或遗弃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行为的处罚,擅自暂停或者终止服务等情形的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殡葬设施的处罚;对墓穴占地面积超过标准的处罚;对非法从事经营性殡葬服务的处罚;对炒买炒卖或预售墓位、墓穴的处罚;对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处罚;对制造、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的处罚;对故意损毁或者擅自移动界桩或者其他行政区域界线标志物的处罚;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社会救助资金、物资或者服务的处罚;对慈善组织未按照慈善宗旨开展活动的;私分、挪用、截留或者侵占慈善财产的;接受附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条件的捐赠,或者对受益人附加违反法律法规或者违背社会公德的条件的处罚;对慈善组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四条规定造成慈善财产损失的;将不得用于投资的财产用于投资的;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用途的;开展慈善活动的年度支出或者管理费用的标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六十条规定的;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义务的;未依法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财务会计报告或者报备募捐方案的;泄露捐赠人、志愿者、受益人个人隐私以及捐赠人、慈善信托的委托人不同意公开的姓名、名称、住所、通讯方式等信息的处罚;对慈善组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依法处理后一年内再出现规定的情形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弄虚作假骗取税收优惠且情节严重的;从事、资助危害国家安全或者社会公共利益活动被有关机关依法查处后的处罚;对慈善组织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处罚;对有关组织和个人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开展公开募捐的;通过虚构事实等方式欺骗、诱导募捐对象实施捐赠的;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妨碍公共秩序、企业生产经营或者居民生活的处罚;对慈善组织不依法向捐赠人开具捐赠票据、不依法向志愿者出具志愿服务记录证明或者不及时主动向捐赠人反馈有关情况的处罚;对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将信托财产及其收益用于非慈善目的的;未按照规定将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务状况向民政部门报告或者向社会公开的处罚;对慈善组织伪造、变造、出租、出借公开募捐资格证书的;未依照《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进行备案的;未按照募捐方案确定的时间、期限、地域范围、方式进行募捐的;开展公开募捐未在募捐活动现场或者募捐活动载体的显著位置公布募捐活动信息的;开展公开募捐取得的捐赠财产未纳入慈善组织统一核算和账户管理的;其他违反《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情形的处罚 | 每一项行政处罚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四川省行政权力指导清单(2018年本)》 | 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股、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股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5255670 0817-5255648 |
行政确认 | 慈善组织认定 | 每一项行政确认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西充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 | 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股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5255670 |
行政检查 | 对社会团体实施年度检查和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行为的监督检查;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和违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行为的监督检查;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对社会公共墓地、殡仪馆、殡仪服务站开展行政检查。 | 每一项行政检查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 《西充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 | 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股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5255670 |
其他行政权力 | 取缔非法社会团体;取缔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 | 每一项其他行政权力的权力类型、名称、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监督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西充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18年本)》 | 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股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5255670 |
公共服务事项 | 社会组织档案查询;社会组织评估;城市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孤儿及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 | 每一项服务事项名称、设立依据、服务对象、行使层级。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西充县公共服务事项目录(2018年版)》 | 社会事务和社会工作股、社会救助和福利股、社会救助福利中心 | 信息形成(变更)5个工作日内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移动客户端 □微视 □手机短信推送 □电视 □广播 □报刊 □信息公告栏 □电子信息屏 □政务服务中心(行政审批局) □便民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点(室) □图书馆 □档案馆 □其他 |
□预公开 ■全文发布 □脱密(脱敏)公开 □政策解读 □现场宣讲 □其他 |
社会 | 咨询电话:0817-52556700817-5255648 0817-52557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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